SZTMD2017-WJ-G-018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市政绿化管理中心关于草花种植和养护管理项目的补充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市政绿化管理中心关于草花种植和养护管理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稿时间:2017-05-25】
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市政绿化管理中心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草花种植和养护管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做如下补充(变更)通知:
一、项目名称:草花种植和养护管理
二、招标编号:SZTMD2017-WJ-G-01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5-22
四、补充(变更)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3页中关于“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更正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50页中关于“ 2、履约服务能力比较”:更正为
2、履约服务能力比较:6分
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今履行类似草花种植和养护服务合同能力的比较。
得分计算:X——经过折算后的类似草花种植和养护服务合同金额
(1)X小于20万元的,不得分;
(2)当20≤X≤50万元时,得3分;
(3)当X值大于50万元时,得6分。
注对合同的具体要求:
<1>投标人仅需根据上述要求提供一份有效合同资料(甲方须为政府部门),不累计得分。投标文件中须附养护服务合同及销售发票等资料的复印件。原件须同时递交,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资料不全不得分。绿化工程和绿化养护项目不计分。
<2>合同在2014年1月1日以后履行(以合同中注明的履行时间为准),期限为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合同必须履行完毕,折算金额为合同金额;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必须至少履行一个完整年度(12个月),折算金额为12个月的合同金额。
<3>投标人在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时,必须同时提供业主方的真实反馈意见表原件(《类似业绩业主意见反馈表》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13),未提供有效反馈意见或反馈意见服务等级评定在“一般”(含)以下的该项不得分。
<4>若该草花养护服务合同包括不同类别的,应分别计算。
(三)招标文件第4页中关于“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更改为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2日16:00(北京时间)
2、各投标人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端进行该项目网上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注册会员步骤:未成为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的各投标人首先须进行CA锁的办理和激活,以及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善单位信息,通过审核进入供应商诚信库成为会员,之后才能参与该项目的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第6点中《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技术咨询人员:吴青,咨询QQ:1059989488
4、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
五、联系事宜
1、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市政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叶晨晓 联系电话:18806203907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因统一装修临时地址:苏州市十梓街327号沧浪科技创业园1号楼604室
联系电话:0512-65231143 传真:65231143
联系人:高飞、叶韵
六、有关说明
(1)本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2)本公告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本公告在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发布。

Posted in 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