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17-X-014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操作系统软件和数据库软件的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类别:电脑及办公
编号:SZTMD2017-X-014
受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委托,我公司对其采购的操作系统软件和数据库软件进行协议供货再竞争询价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概况:
1、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采购预算:
操作系统软件预算为206514元整;
数据库软件预算为332940元整;
总计为539454元整。
3、采购清单:
名称
品牌型号
技术配置
协议供货单价
(元)
数量
协议供货总价
(元)
操作系统软件
” s:// microsoft.com/zh-cn/server-cloud/%22 \t %22_blank”>Windows Server 2016 云操作系统标准版(2016及以下版本,含10个客户端访问许可  
软件版本:标准版
语言版本:简体中文
Windows Server云操作系统标准版包含了Windows Server2016及以下版本的授权,用户可随意选用。1个License授权2颗共计不超过16核逻辑CPU的物理服务器(超出部分CPU核心需额外购买双核授权包),并授权在其之上运行的2台虚拟机。含10个客户端访问许可。
许可描述与验收要求:
1.产品许可版本是批量式授权许可(Volume License类型),而非OEM或COEM版,非彩盒包装FPP版。(注:OEM版只能随机预装而不能单独售卖,COEM版已停止售卖)
2.产品许可可任意降级使用历史版本,且不与硬件绑定,当硬件损坏或更新换代以后还可用于更换后的硬件。
3.产品许可明确授权到采购单位或最终使用单位(本项目授权单位为: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4.产品许可交付为原厂官方电子license(COA标签、序列号、纸质license、彩盒包装、光盘等均无效),由官方邮箱发至采购单位邮箱。
5.产品供货自带原厂资产管理平台,可随时在此平台上查阅以下内容:授权用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产品序列号、采购时间、激活次数、历史采购记录等。
9387
22
206514
数据库软件
” s:// microsoft.com/zh-cn/server-cloud/products/sql-server/default.aspx?wt.mc_id=CEServer-Search-Baidu0268%22 \t %22_blank”>数据库系统SQL Server 2016简体中文标准版(不限客户端)
软件版本:标准版
适用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
语言版本:简体中文
1个license授权4个物理核。
许可描述与验收要求:
1.产品许可版本是批量式授权许可(Volume License类型),而非OEM或COEM版,非彩盒包装FPP版。(注:OEM版只能随机预装而不能单独售卖,COEM版已停止售卖)
2.产品许可可任意降级使用历史版本,且不与硬件绑定,当硬件损坏或更新换代以后还可用于更换后的硬件。
3.产品许可明确授权到采购单位或最终使用单位(本项目授权单位为: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4.产品许可交付为原厂官方电子license(COA标签、序列号、纸质license、彩盒包装、光盘等均无效),由官方邮箱发至采购单位邮箱。
5.产品供货自带原厂资产管理平台,可随时在此平台上查阅以下内容:授权用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产品序列号、采购时间、激活次数、历史采购记录等。
55490
6
332940
合计:539454元
注:1、经苏州市财政部门批准,此项目可选择一个型号进行询价采购。
2、成交供应商须按客户要求运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必要配套工作。
二、质量、技术要求:
1、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注明单台最高限价的货物还须符合江苏省省级最新一期协议供货中标结果;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售后服务要求:
1.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2. 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②验收标准: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③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7工作日内。
四、报价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明。
3. 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型号、参数规格、性能、服务等介绍说明。
4.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及售后服务;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6.交付使用日期。
7. 报价明细表。
8. 询价响应函。
五、报价说明:
1.报价响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配件、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为预算金额的1.5%,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标段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也可以对某一标段进行报价,但所响应标段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4.付款方式:
4.1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并安装、调试、检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付至合同金额90%,一年后无质量异议付清剩余款项。
4.2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5. 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5.1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2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且未超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单位。
注: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一致的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5.3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相同的响应供应商两家及两家以上时,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5.4如响应单位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6.响应文件要求:
6.1报价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4)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6.2.响应文件递交:递交时间、地点为:2017年5月15日9:00-11:00(苏州市十梓街327号沧浪科技创业园1号楼604室-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必须是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且投标时携带身份证,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或过时送达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将于2017年5月15日下午13:30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评审。
6.3. 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4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6.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7.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7.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8.成交供应商必须于规定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采供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此外,合同须经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加盖备案章。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 联系及监督:
9.1采购代理公司为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65231143 传真: 65231143。联系人:高飞、叶韵。
9.2采购单位为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思勇 电话:68623960。
9.3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5855。
10.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11.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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