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17-G-027苏州市胥江实验中学校关于学校食堂外包服务定点服务商的补充通知2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胥江实验中学校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学校食堂外包服务定点服务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做如下补充(变更)通知:

一、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外包服务定点服务商

二、招标编号:SZTMD2017-G-02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08-02

四、补充(变更)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19页中关于“第四章招标书”全部内容更正为:

第四章招标书

受苏州市胥江实验中学校的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为其拟采购的学校食堂外包服务定点服务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SZTMD2017-G-027

二、招标内容:学校食堂外包服务定点服务商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苏州市胥江实验中学校的学校食堂外包服务定点服务要求

(一)服务介绍

本次招标项目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学校食堂面积为2470平方米,楼层1-3层,包括校区需要食堂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单位需承诺所有工作人员待遇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给人员缴纳社保及保险等。本项目配备总人数不少于25人,在校老师150人。

2.有关服务工种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上岗证和“健康证”条件,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期体检且有年审合格记录。

3. 各岗位人员按岗位职责分别负责各项工作内容,具体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工作岗位职责制度以及各项管理规定。此外投标单位还需负责食堂日常保洁、水电气日常管理等职责。

4.校方将提供专职人员进行全面监管,根据市监局、教育局的相关条例,对每个环节进行监督(包括进货、加工、人员等各项程序质量),发现问题,校方将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整改,如整改不及时、不能达到相关要求的,校方将逐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比例,情况严重的,校方有权要求提前其终止合同。

5.承包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进行转包,如有此等情况发生,校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承包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6.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招标单位老师每人每天餐费补助不高于19元(人民币),按学校实际发放金额为准,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学生用餐自行消费。

(二)服务要求:

1. 校方派专职部门负责用餐的具体安排,并按实际饭菜实际金额,每月结算。

2、承包单位负责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不能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和秩序,对食堂员工的意外伤害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3、学校工作人员及食堂负责人应该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和卫生状况进行定期的考核、服从甲方质检管理,在检查中发现礼节礼貌、仪表仪容、设备设施、卫生保洁、采供仓储、工作质量、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乙方第一次一般性失误甲方口头提出,乙方第二次出现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对乙方第一次较大失误出现,甲方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对乙方第二次出现失误甲方提出警告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对乙方出现严重失误,甲方提出严重警告或可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每张书面整改通知经核实,扣除此项部分当月费用的5%;每张警告扣除当月整个承包费用的5%;每张严重警告扣除当季整个承包费用的5%;乙方严重失误甲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的同时扣除整年整个承包费用的5%。

4、食堂每周确定中学生营养菜单,确定菜价范围并定期将明细交至学校督导员。

5、如遇招标单位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必须服从安排。

6、校方负责及时提供安装设备所需的电源、通道、场地;负责办妥安装前有关手续并配合供方办理有关手续;

7、若中标的投标单位在服务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解除相关综合服务合同。

(1)未经招标单位许可,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

(2)严重违反招标方的有关规定。

(3)出现重大事故或问题。

(4)中标单位被解除服务合同后,重新由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

(5)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

8、踏勘现场要求: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所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9、现场演示和讲解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子文档材料、演示用笔记本电脑等其它相关设备(不提供网络环境),现场仅提供电源及投影用设备(VGA接口),现场现场演示和讲解的总时间最长不超过10分钟。

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2、本次项目所有投标单位服务工作包含一年期内的所有人工工资、社保、保险、服装、管理、交通、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

3.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诚信苏州(www.szcredit.gov.cn)的网站输入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

3.2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

(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3.3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合同付款:每月考核,每月付款。

5、本项目预算金额:1元整。

6、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26页中关于“第六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全部内容更正为:

第六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或中标侯选人。本项目不设置价格分。

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考虑的主要因素为: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技术水平、投标货物的性能指标、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能力以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二、评分标准:

(一)经营服务方案(68分)

1. 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比较:最高10分。

评审小组根据方案的经营思路和各岗位职责情况酌情打分。

2. 针对本项目的定制方案比较:最高18分。

2.1窗口设置,最高3分

2.2根据制定的菜肴、点心的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最高3分

2.3提供四周菜单营养分析,最高3分

2.4现场五常法管理实施方案,最高3分

2.5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等的控制措施,最高3分。

2.6废弃物处理和防疫防虫措施,最高3分。

3. 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最高10分

3.1人员配置数量及综合整体配置质量:最高7分

3.2人员拥有的技术、职称、荣誉等综合情况:最高3分。

4. 投标单位整体后台支持系统(含集团)综合实力比较;(如:中央厨房、校企实训合作、洗涤中心、会议中心、会晤餐宿中心、会展中心等)8分

5.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承诺和保证措施,最高5分。

6. 针对本项目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最高6分。

7. 对内部员工的奖惩制度,最高2分。

8. 对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方案,最高3分

9.应急预案评价;最高6分

评审小组根据食物中毒应急、投诉处理,消防等事故处理三个方面评价。

(二)投标单位评价(15分)

1.投标单位资信等级比较:A级得1分、AA级得2分, AAA级得3分;3分。

2. 投标单位近三年获得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每提供一年得1分;3分。

3. 投标单位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4. 投标单位具有商业综合责任保险单(事故发生制-餐饮服务)的得3分。

5. 投标单位具有近一年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分

6. 业绩比较:最高3分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独立完成单个单位,且服务人员达到1000人及以上),提供完全一份得1分,(独立完成单个单位,且服务人员达到1000人以下)提供完全一份得0.5分;最高3分

注:类似业绩日期计算:以截止开标时日期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合同、项目客户满意度证明的复印件,开标现场须提供合同(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及项目客户满意度证明(原件),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否则不得分。

(三)、现场演示与讲解(15分)

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单位的运营特色、运营方法、运营保障方面做出评价。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比较(2分)

(三)招标文件第3页中关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更改为

4.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16:00时。

4.4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

4.5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留有充分的时间,在2017年10月12日13:00~13:30时携带CA成功完成解密,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无效。逾期完成以上工作的供应商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第4页中关于“5.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

5.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13:00~13: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13:30时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13:30时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联系事宜

1、采购单位:苏州市胥江实验中学校

联系人:戚福平 电话:68365820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327号沧浪科技创业园1号楼604室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 传真:65231143

联系人:高飞、叶韵

六、有关说明

(1)本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2)本公告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本公告在同时在中国政府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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