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19-WZ-C-007苏州市吴中区妇幼保健所关于苏州市吴中区妇幼保健所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妇幼保健所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苏州市吴中区妇幼保健所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TMD2019-WZ-C-007号

二、采购内容:苏州市吴中区妇幼保健所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一)基本要求

完成吴中区医疗机构在2002-2016年度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出生医学证明(简称出生证)档案的整理及数字化服务,主要包括:

1、对上述纸质档案进行分类、整理、黏贴、归档、目录著录和数字化扫描,建设全文电子数据库,并将档案装盒上架排列等工作。

2、将目录与扫描形成的电子文件与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实时挂接;移交吴中区档案馆,入库档案达到区级档案馆标准为合同要求。

3、投标人提供档案扫描加工平台、相关硬件设备以及档案装订相关设备。

4、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中涉及的封面封底、档案盒、扎线、目录以及存储用的移动硬盘或光盘等由投标人提供。

序号 项目名称 加工数量 备注
1 吴中区妇保所出生医学证明数字化服务项目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约95000份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上数量为根据目前档案室档案情况进行的预估,最终按实际结算。

(二)项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归档、立卷整理规定,并参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规范执行,规定不明确的按照行业规定或者行业惯例执行。

2、质量验收由甲方会同档案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按标准验收,经乙方整理归档入库的档案达到区级档案室标准,即为达到合同要求。

3、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4、严格遵守并达到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5、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做好档案资料原件、复印件鉴别相关工作。

6、扫描成果要求:分辩率为文件、图纸200dpi,彩色扫描,JPEG或PDF格式。

7、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根据案卷情况进行双机校录。确保扫描图像卷内目录100%挂接正确,并将正确的数据导入现有档案数据库中。

8、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档案装订应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进行穿线装订,尽量不要重新打孔装订,力求保护原件(按国家一级档案馆的规范和要求进行整理)。如目录有修改情况或原来是手写目录的重新打印目录进行装订。

9、扫描人员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档案部门的相关制度,认真做好扫描档案的保密和保护工作。

10、苏州市吴中区妇幼保健所提供工作场所、水电配套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成交单位自觉遵守苏州市吴中区妇幼保健所管理规章。

11、人员:需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具有档案上岗证及档案职称,要有很高的纪律性和自觉性;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需更换应书面告知并征得采购单位同意(特殊情况除外)。

12、设备:数字化加工过程中的设备、耗材由成交单位提供。提供本次项目的电脑和扫描仪要求性能完好,且设备只能作为本项目专用,不得将设备挪作他用或随意把不属本项目的资料带进工作场所进行操作,项目进行过程中,高速扫描仪数量不得少于3台,平板扫描仪数量不得少于3台,以及装订所需的设备。

13、成交单位负责在工作场所安装监控设施。

14、人员:根据实际需求配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最少不少于10人,同时需是在响应单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以社保交费依据为准)。人员均要求穿整齐划一的工作服,要有很高的纪律性和自觉性;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需更换应书面告知并征得采购单位同意(特殊情况除外)。

15、服务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8月底完成。

(三)档案相关要求

1、档案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整理、黏贴、排序、扫描、条目录入、著入、数据导入、修图挂接、实体档案移交入馆等工作。

2、实体档案要求:

(1)按照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助产机构(即各级医院、卫生院)为档案的独立的归。

(2)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编号顺序排列文件原则。

(3)档号的结构以市档案馆要求为准,每份档案盖上归档章,归档章上填写相关内容信息,全宗号由吴中区档案馆确立。

(4)档案盒盒面上填写全宗名称;盒脊上要填写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起止编号、盒号。具体格式和要求均按招标单位、吴中区档案馆具体规定进行。

3、纸质档案文件装订归档要求:

纸质档案归档应包括接收、归档、编号、装订、入库、上架等工作。

纸质档案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1)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将列入归档范围的材料收集齐全,并应按出生证明档案技术规程的有关要求及时归档、检查验收、保管利用;

(2)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或为经比对确认的复制件;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收。

(3)纸质档案的立卷应包括:卷内材料的排列与编号、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的编制、卷皮和档案盒或档案袋的编写工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文件材料应按下列顺序排列:

a.序号:填写卷内文件材料排列的顺序编号;
b.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编号;

c.责任者:填写立档单位名称;

d.新生儿:填写新生儿姓名;

e.母亲:填写新生儿母亲姓名、身份证号码;

f.父亲:填写新生儿父亲姓名、身份证号码;

g.出生日期:填写新生儿出生日期,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2013年5月7日标注为“20130507”;

h.发证日期: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日期,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

i.页号:填写每件文件首页所对应的页号,最后一件文件填写该件起止页号;

j.备注:对需要说明情况的文件材料在备注栏内标注,换、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在备注栏内注明“换发”或“补发”,废证在备注栏内注明何时作废;如需要说明的情况在备注栏内填写不下,则标注“*”号,并将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在备考表中。

(5)文件材料应每1页材料编写1个页号。单面书写的材料应在右上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材料,应在正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编写页号。图表、照片可编在与此相应位置的空白处或其背面。编写页号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起始号码从“1”开始。

(6)目录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顺序号应按卷内材料的排列顺序,每份材料应编1个顺序号,不得重复、遗漏;

b.材料题名应为材料自身的标题,不得随意更改和省略。如材料没有标题,应根据材料内容拟写一个标题;

c.页数应如实填写;

(7)封面与档案盒或档案袋项目的填写可采用计算机打印或手工填写。手工填写时应使用黑色墨水或墨汁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纸质档案可采用按归档流水号制定编号规则。

(8)纸质档案装订应符合下列规定:

a.材料上的金属物应全部剔除干净,操作时不得损坏材料,不得对材料进行剪裁;

b.破损的或幅面过小的材料应采用A4白衬纸托裱,1页白衬纸应托裱1张材料,不得托裱2张及以上材料;字迹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起存档,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

c. 幅面大于A4的材料,应按A4大小折叠整齐,并应预留出装订边际;

d.卷内目录题名与卷内材料题名、卷皮姓名或名称与卷内材料姓名或名称应保持一致。姓名或名称不得用同音字或随意简化字代替;

e.卷内材料应向左下角对齐,装订孔中心线距材料左边际应为12.5mm;

f.应在材料左侧采用线绳装订;

g.材料折叠后过厚的,应在装订线位置加入垫片保持其平整;

h.卷内材料与卷皮装订在一起的,应整齐美观,不得压字、掉页,不得妨碍翻阅。

(四)数字化加工软件要求

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软件系统和所采用的管理手段直接影响档案数字化的成果,因此投标对在扫描过程中所使用的软件提出以下要求:

1、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投标方拥有软件著作权的档案数字化专用软件;

2、支持多种图像格式,系统要求系统支持黑白二值、8位灰阶、24位彩色三种图像格式,均采用压缩方式存储,文件格式可以采用TIFF、TIF、GIF、JPG等格式,可以被其他软件系统调用,保证和现有图像存取格式完全兼容;

3、软件必须按照工业化流水线式流程设计,数字化加工流程科学合理,各工序分工明确,考核方式科学严谨。在整个流程中,工序间相互监督,并且支持工序回馈,使整体数字化档案的质量得以保障;

4、在整个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必须采用计算机管理手段,每一份档案的流转计算机自动记录,并且可以统计时间段内的各工序员工的工作量、返工次数等,在库房视图中,对于没有经过质检的档案直观地显示特殊的标记,提醒数字化加工过程的管理人员注意;

5、档案扫描加工软件具有扫描,图像处理(去黑边,纠斜,缩放,旋转等)功能;

6、在扫描过程中,档案数字化软件必须采用条码进行管理,以保障档案对应无误,条码含义定义必须清晰直观,一目了然;

7、支持多种图像格式,系统要求系统支持黑白二值、8位灰阶、24位彩色三种图像格式,均采用压缩方式存储,文件格式可以采用TIFF、TIF、GIF、JPG等格式,可以被其他软件系统调用,保证和现有图像存取格式完全兼容;

8、高压缩比,节约网络资源;

以A4幅面文件为例,200dpi扫描后图像:

幅面大小:1668*2338

黑白大小:30KB 左右

灰度大小:50-70KB

彩色大小:150-400KB;

为了更好地利用数字化档案、为了确保影像质量以及扫描任务的顺利完成,需要乙方与甲方的业务软件无缝对接;需要有一个高效成熟的工作流平台软件支撑,在方案中需详细描述。

三、采购项目预算:3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6日。

(2)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政府采购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0-850-3300       (软件客服)

0512—69820826     (业务咨询)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4)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磋商、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磋商、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报名完成后在弹出的下载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设计图纸等确实无法上网公告的资料,代理机构应无偿发放给供应商,不作领取登记。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六、质疑要求:

6.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6.2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接收。

6.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叶韵

6.5联系电话:0512-65231142

6.6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

七、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19年5月9日09:00~09:30

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9日09:30

3.磋商时间:2019年5月9日09:30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电话:0512-65231142        传真:0512-65231143

联系人:叶韵、李文祥、吴苏玲、李开荣

九、采购人:苏州市吴中区妇幼保健所

联系人:朱春燕

电话:0512-65630812

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61号

十、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监督机构: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十二、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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