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19-G-059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蓝光硬盘备份管理系统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蓝光硬盘备份管理系统项目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TMD2019-G-059

2.招标内容:蓝光硬盘备份管理系统项目

2.1概述

《最高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在案件审结后按时将有保存价值的电子诉讼文件归档,归档期限与纸质诉讼材料归档期限相同”;第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档案机构保存电子诉讼档案可以采用在线或离线方式。离线存储可以选择使用档案级光盘、硬盘、数据磁带等耐久性好的载体。”

为了保障电子诉讼档案数据长期安全保存,需要将电子诉讼档案数据进行光盘和硬盘离线备份存储,以达到法院案件数据长期安全保存的目的。如何实现法院卷宗档案同步归档?法院案件数据蓝光硬盘备份管理系统的建设,可将电子诉讼档案数据同步自动刻录到一次写档案级光盘和写入硬盘载体,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2招标需求

2.2.1 系统总体要求:

系统应采用本地档案级BD光盘制作和硬盘备份,异地进行光盘管理建设方案。采用模块化设计思路,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兼容性,应是集软硬件于一体的综合性备份管理系统,通过备份管理软件可实现对系统相应设备驱动控制与管理,硬件应包括硬盘备份管理设备、光盘刻录设备、智能控制设备和光盘管理设备,通过系统建设能够实现将数据备份至档案级BD光盘和硬盘,并对光盘和硬盘载体进行统一关联管理。

(1)载体制作

应开放接口支持与业务管理软件的对接,采用数据的自定义自动分盘技术,主要包括容量、文件类型、年度、目录层级等分盘规则,一次分盘数据不低于60万条,并将数据写入到档案级BD光盘和硬盘,对数据进行双载体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验证,保障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2)载体监测

应支持对硬盘进行手动或自动SMART监测预警,并生成监测记录,可对硬盘进行硬盘监测周期的设定,对硬盘进行周期性自动循环监测,健康预警硬盘数据自动迁移,防止因硬盘故障而导致数据丢失,可查看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可导出。

(3)载体管理

1)光盘管理:支持批量导入光盘基本信息,光盘入/出库时应能够自动定位光盘位置并进行提示,并通过显示屏进行信息核对,可单盘入库或批量入库;支持光盘借阅和归还管理,借阅到期未归还系统自动提示;

2)硬盘管理:支持硬盘数据迁移操作,将数据迁移至指定硬盘,可对硬盘进行锁定设置,锁定后无法进行读写操作,权限解锁,可自定义通电周期与通电时长对硬盘进行周期性自动通电,延长硬盘使用寿命。

3)应支持文件级信息检索,可根据光盘/硬盘编号、文件名称等多种方式查找,对数据进行光盘和硬盘双载体文件分发利用,可对指定的系统光盘和硬盘载体进行复制。

2.2.2系统配套设备

(1)硬盘备份管理设备

设备应配置Intel E5处理器,内存不低于8GB,硬盘容量不低于2TB;配置1个BD光驱、1个3.5吋SATA接口硬盘驱动器,提供光盘/RJ45/SATA/USB等数据传输接口,支持单块硬盘或双块硬盘自动供电,可管理离线硬盘不低于20块,采用windows7操作系统,MySQL数据库,可安装备份管理软件,实现对系统相关设备的控制与管理,通过该设备,能够实现硬盘数据迁移、硬盘监测、硬盘管理等功能。

(2)光盘刻录印刷设备

设备应内置不少于1个档案级BD刻录光驱,刻录品质符合ISO/IEC16963归档光盘技术要求,随机符号错误率RSER <3.5E-4;突发错误Burst Error <800 bytes;一台盘面打印机,支持不低于三色喷墨打印,分辨率不低于4000dpi;内置智能机械手,可实现100片光盘批量自动刻录和打印盘面标识,能够与备份工作站连接,实现BD光盘批量自动刻录和盘面打印功能。

(3)智能控制设备

设备应应配置Intel I5处理器,内存不低于8GB,硬盘不低于1TB;内置1个BD蓝光光驱和1个条码识别模块,采用windows7操作系统,MySQL数据库,可安装备份管理软件,实现对光盘管理设备的控制与管理。

(4)光盘管理设备

设备应采用小开门设计,内置辐射式旋转架构,光盘盒装竖立码放,可管理不低于3000片光盘,双向旋转自动定位,并通过LED指示灯进行定位提示,指示延时≤1秒;光盘能够与智能控制设备连接,保存环境符合DA/T38-2008光盘长期保存管理要求。

2.2.3数据校验

任何数据备份,在未经过测试的情况下,均可被看成是不可信备份数据,因此投标单位需要重视数据备份的校验工作。系统备份完成的最终数据(审判数据、执行数据、卷宗数据等)需要通过导入到现有的系统校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可用性,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样机进行校验测试,测试未能达到采购方要求,视为不合格,用户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3交付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完成所有系统及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2.4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5项目整体质保:自项目验收合格后三年。

3.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4.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0512-68617635。

4.2供应商注册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页面->用户流程说明中查看。

4.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

4.4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

4.5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留有充分的时间,在2019年7月15日9:00~9:30时携带CA成功完成解密,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无效。逾期完成以上工作的供应商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6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 质疑要求:

5.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5.2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或邮寄接收。

5.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吴苏玲

5.5联系电话:65231142-8006

5.6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6.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19年7月15日9:00~9: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9:30时

开标时间:2019年7月15日9:30时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

8.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

9.采购单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熊一森 联系电话:0512-68556611

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

10.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联系人:吴苏玲、高飞、叶韵、葛希璟

联系电话:65231142-8006 传真:65231143

11.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2. 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13.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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