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19-N-G-009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关于苏州高新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高新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TMD2019-N-G-009

2.招标内容:苏州高新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第一标段:平台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数据治理服务

第三标段:监理服务

3.招标需求:

第一标段:平台建设项目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加强数据资源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社会数据资源、互联网数据资源建设。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大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安全利用,深化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关联分析、融合利用,提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

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政府治理大数据工程。推动宏观调控决策支持、风险预警和执行监督大数据应用。统筹利用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探索建立国家宏观调控决策支持、风险预警和执行监督大数据应用体系。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网信办联合发布的《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开展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在企业监管、环境治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等领域,推动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和社会企业有关市场监管数据、检验监测数据、违法失信数据、企业生产经营数据、物流销售数据、投诉举报数据的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感知、洞察企业行为,预警企业不正当行为,提升政府决策支持和风险防范能力;开展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在健康医疗、社保就业、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等领域,推动传统公共服务数据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移动穿戴设备数据的汇聚整合,鼓励社会机构开展应用研究,开发便民服务应用,优化共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开展“一号一窗一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大幅提高公共服务的便捷性、精准性、普惠性。

总体说来,各指导性文件逐步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政务信息共享原则方面,提出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需求导向,无偿使用;统一标准,统筹建设;建立机制,保障安全。二是在政务信息资源分类方面,提出将现有的政务信息按照重要程度和等级分类,划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类。三是在平台建设方面,提出共享平台是管理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支撑各政务部门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包括共享平台(内网)和共享平台(外网)两部分。四是在分工职责方面,提出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网信办组织编制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办法,国家网信办负责组织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网信办建立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和运维经费协商机制。

智慧城市管理要实现4大目标:测的准,传得快,算得清,管得好。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促进城市人口库,法人库,征信库、电子证照库、地理空间库库等城市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使用,使高新区各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协同工作,提升效率。

智慧管理的升级方向主要是通过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整合现有市政管理系统,做到信息共享,协调互动。打破传统应用系统建设中的条块分割和信息孤岛,解决系统建设中的重复建设和投资问题,实现IT资源的共享和集成的标准化、平台化,满足智慧城市的数据中心、GIS平台、政务数据,以及各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和应用集成需求及流程整合需求。

本项目建设苏州高新区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共享信息库。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主要的业务功能为建立完善的区委办局之间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在各委办局需要共享交换的数据进行梳理编目基础上,建设区级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规范数据采集、治理流程,保障数据安全。在实现各委办局之间数据共享交换的基础上,归集各委办局所需数据、行业数据、互联网数据、物联网数据等,为苏州高新区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

共享信息库作为高新区一个共享补充库,指的是对于存储未纳入基础库、索引库和主题库,但有多个部门提出共同需求,且共享频度高的政务信息资源,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的共享信息库予以有条件共享。

随着政府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深入,政府各部门逐步建立了各自的业务应用系统,如工商、税务等的管理系统。但是之前都是采用集中的设备,比如使用小型机和大型存储来保证数据库的可用性,需要扩展时也主要采用向上扩展(Scale up)的方式,通过增加CPU,内存,磁盘等方式提高处理能力。传统单机数据库进行数据存储层的实现,每个系统的数据存储成本都以百万计,成本控制压力较大;传统集中型的数据库无法满足用户量不断增加带来的业务扩张,为满足承载本项目海量结构化数据服务的要求,数据库平台需要具备大数据量的处理能力以及可扩展的架构。通过用价格合理的设备堆叠出具备高可用性和高扩展性的计算集群,从而摆脱对大型设备的依赖。本次项目共享信息库基于分布式数据库建设。

第二标段:数据治理服务

当今时代,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大数据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成为新的社会生产要素,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人民生活等方方面面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我们应该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超前布局、力争主动。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在大数据时代浪潮中,我们要主动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打破信息孤岛,整合数据资源,搭建快速、精准、高效的数字化办公流程和政务服务模式,为政府、民众和企业提供快捷、精准、高效、方便的服务,实现政府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从单兵式管理向协作式管理转变,提升政府综合协同和管理能力。

高新区于去年启动政务信息化架构治理工作,旨在推动苏州高新区智慧城市顶层设计规划有效落地,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促进政务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区经发委牵头编制完成苏州高新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8,建立了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索引,为实现数据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打下坚实基础。随着架构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和部门共享需求的不断涌现,以目录为索引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正面临着“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精”的挑战。为此,亟需通过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巩固信息资源梳理成果,加快信息资源共享进程,保障信息资源交换质量。

第三标段:监理服务

1、建设内容:详见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的具体内容。

2、监理内容

2.1监理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监理的有关文件及规范,协助采购单位做好项目监理工作,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监理,并做好项目竣工后的服务。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项目特点和项目管理技巧等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的建设方案、设备购置、项目实施、技术培训和系统集成等方面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的控制,对项目合同的执行、项目文档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2.2监理单位在项目中受采购单位委托,代表采购单位的利益,保护投资、控制质量、确保进度,依据合同及设计方案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公正地对待承建单位,协调采购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关系,最终圆满完成项目建设。

4.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4.5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或者未划分类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板块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

5.1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5.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4日,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3、登录报名。供应商登录“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高新区网上报名)”板块,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5.4、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 (软件客服)、 0512—65109455(业务咨询)

5.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6、 质疑要求:

6.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6.2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或邮寄接收。

6.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李文祥

6.5联系电话:13906203980

6.6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室。

7.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 2019年11月7日10:00~10: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7日10:30时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7日10:30时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四份

9. 第一标段预算金额:8214000元整,最高限价8214000元整

第二标段预算金额:1800000元整,最高限价1800000元整

第三标段预算金额:360000元整,最高限价360000元整

10.采购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刘璐

电话:68750996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

11.采购代理机构(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室。

联系人:高飞、李文祥、叶韵、吴苏玲

联系电话:18115496441、65231142-8005   传真:65231143

12.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3. 苏州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8751331 68751335。

14.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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