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苏州方志资料数字化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TMD2019-C-125号
二、采购内容:苏州方志资料数字化服务项目
(一)采购内容清单
清单一
数字化加工 |
序号 |
资源类型 |
数字化要求 |
页数 |
1 |
纸本以及非纸本资源 |
资料扫描,资料处理(OCR识别、PDF封装、元数据著录等)、资料存储、资料建库等 |
200000 |
|
备注:书籍资料数量为预估量,投标人应按照计划作业量拟定投标报价,报价按单页计算总价报价,最终按实际结算 |
清单二
成果 展示 |
序号 |
功能名称 |
可实现功能 |
1 |
成果展示功能服务 |
将数据完整准确的挂接到采购人方志馆系统 |
(二)项目概况
在国家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当中,苏州市方志馆着手打造地方志信息化与数字方志,完善信息化建设制度规范,在抓好地方志资源数字化的基础上,运用新媒体传播平台,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利用地方志、传播地方志,鼓励和倡导全社会“读志”、“传志”、“用志”,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把数字化志书、年鉴等资源集中起来,利用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实现地方志资源的数字化存储及归档,并通过数据库系统平台实现方志资源的网络化使用,具有数字性、储存性、开放性、高效性、实用性等特点,克服了传统方志馆时空障碍,为读者提供了便捷服务,发挥“互联网+地方志”对发掘历史智慧、弘扬方志文化、扩大方志影响的重要作用。
(三)数字化加工建设流程、内容、质量及数量
1、本次项目以方志出版物(书籍)为主,加工服务主要包括接收文件,文献整理,扫描校对,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文字识别,数据库制作,文献归还等。本次项目加工数量:
①数量:方志资源,约200000 页。
②资料数字化加工图片转换准确率平均应达到99.97%
③资料数字化加工文本转换准确率平均应达到99.97%。
④本项目内所有资料类型的数字化加工的工作量以实际加工处理的数量予以结算。
(四)成果展示建设要求
数字化加工后得数据,需完全符合采购人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要求,并确保能将数据完整准确的挂接到采购人方志馆系统。
(五)总体要求
1、要求成交单位记录资料数字化加工过程信息,加强全过程管理,并将加工过程记录材料移交采购人。
2、成交单位不得将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材料带入数字化加工场地。
3、合同履行完毕,中标人在撤场前必须将数字化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电脑硬盘及其他数据存储设备无偿移交给采购人。
4、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成交单位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人应做到:
①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成立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并制定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实施计划、人员配置及保证措施,并报请采购人同意。
②项目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方志业务知识、资料整理操作能力及数字化加工的实际操作经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拥有数字编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③成交单位应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保密协议应报采购人备案。
④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并制订相关保密措施,保证志书原件、扫描数据的安全和保密。不得在数字化加工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和外接移动存储、影像摄录设备等。
⑤分批进行数据移交的同时,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在采购人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销毁。
⑥数字化加工后的数据,需完全符合采购人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要求,并确保能将数据完整准确地挂接到采购人方志管理系统。
⑦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密件,应立即将密件移交采购人进行处理,如已对密件进行数字化的,应立即删除该资料的所有存储数据。
⑧数字化加工场地内应配备视频监控设备,并确保无监控死角。如采购人场地内现有监控设备不能达到要求,由中标人负责补充完善监控设备,并定期将监控数据移交采购人。
(六)技术要求
文献数字化扫描加工流程包括接收文件,文献整理,扫面校对,图像处理,图像质检,文字识别,数据库制作,文献归还等工作环节。
(七)售后服务
1、本地服务支持方式:支持QQ、电话等方式提供售后服务,必要时上门服务。
2、期限:项目验收交付后提供3年的售后免费服务;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用户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问题解决时间:一般问题在24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要求及时提出用户方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承诺。
(八)项目实施期限及实施地点
1.2019年12月31日前需要完成4万页志书加工并且实现成果展示。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服务的地点。
三、采购项目预算:620000.00元
数字化加工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成果展示预算金额:2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A、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供应商的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0512-68617635。
2、供应商注册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页面>用户流程说明中查看。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
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磋商时必须随身携带CA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其响应文件无效。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 质疑要求:
(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接收。
(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叶韵
(5)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7
(6)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
六、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19年11月1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日09: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19年11月1日09:30(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室
电话:0512-65231142-8007
联系人:叶韵、高飞、吴苏玲、李文祥
八、采购人: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石磊
联系电话:0512-68617302
地址:苏州市虎丘路88号。
九、请贵单位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十一、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十二、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