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19-T-167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关于保安服务的采购公告

受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的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提供的保安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SZTMD2019-T-167

二、 采购内容:保安服务

(一)服务人员:

(1)服务范围: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院内。

序号

工种

班次

时间段

岗位数

最低配置人数

备注

1

保安队长

上六休一

白班

1

1

综合管理

2

保安副队长

上六休一

夜班

1

1

综合管理

3

次门岗

上六休一

白班

1

2

兼领班

4

主门岗

7:00–19:00

白天

2

6

三班二运转

19:00–7:00

晚上

2

合 计

10

保安队长,1名,男性,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高级保安员证书、建(构)筑消防员证书、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保安副队长,1人,男性,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高级保安员证书、建(构)筑消防员证书、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保安领班,2名,45周岁以下,男性,同时具有保安员证书及建(构)筑消防员证书;

保安队员,6名,45周岁以下,男性,全部持有保安员证书。

(二)服务内容:

1、人员说明:

1.1人员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政审合格,形象佳,身体健康,反应敏捷,双眼裸视力1.0以上,体检合格;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其中:

保安队长、保安副队长,各1名,男性,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高级保安员证书、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建(构)筑消防员证书、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保安领班,2名,45周岁以下,男性,同时具有保安员证书及建(构)筑消防员证书。

保安队员,6名,45周岁以下,男性,全部持有保安员证书。

1.2共性要求: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染发(黑色除外)、刺青纹身、佩带过分的饰物;所有进驻中心的保安人员工作时间不准抽烟或吃零食、闲谈以及做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不准接受来办企业和群众的任何物品;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要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

1.3进驻的保安人员应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证(查验),复印件(备案);所有进驻的保安人员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以公安部门登记为准)。

1.4乙方员工需统一着装上岗(配备当班保安人员每人一部对讲机、安保服装、照明器具及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保安须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不得有打瞌睡、玩手机游戏、看视频等影响工作的行为。遵守规定的巡更时间、巡更线路、巡更点进行巡更。每天检查巡更考勤记录,无闲杂人员和可疑人员进出院区或滞留在院内,不留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

2、保安服务内容: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场所及院落的秩序维护,公共区域秩序井然,文明安全,停车场停放有序,门卫严格把关,进出通道安全畅通。技防、消防设备运行正常,日常台账登记记录规范,有效保证全体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2.1做好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门卫24小时双人双岗,加强值班巡逻,熟练操作使用监控设备,确保安全无事故。

2.2维护办公区内公共秩序及做好停车场管理。对院落内车辆的进出、停放进行管理,车辆进出有序,停放合理规范,无严重堵车,出现堵车及时疏导。

2.3严禁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教师发展中心,确保教师发展中心安全,加强节假日和夜间安全巡逻,认真做好24小时报警设备布防,出现报警信号应及时到现场查看,并做好记录;按照规定线路和规定时间巡逻,并做好记录;如遇其他紧急情况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及时处理。

2.4协助甲方处理突发事件(如火灾,接报治安事件、刑事案件,停电,浸、跑、冒、漏水、煤气泄漏等),并按要求紧急处置有关工作。

2.5做好单位书信、报刊、快递的收发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2.6做好周界、监控、报警、消防等保安设施进行监管和日常管理,并作好每日记录;院落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时上报,违规纠正,协助甲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熟练操作甲方所有技防设施,熟悉布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2.8服务甲方对保安职能服务的未尽事宜。

3、工作标准及服务质量:

3.1组织:专职保安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接受过相关的保安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熟悉门卫室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突发情况,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无犯罪记录;当班时应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保安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防卫器械;上岗时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执勤时不得吸烟、吃零食, 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举止应文明,礼貌待人,用语规范,讲普通话;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3.2门卫:按照要求对进出车辆管理,谢绝无关人员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检查登记,实施交通指挥交通疏导等工作。

3.3巡逻及巡更:

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4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甲方投诉和求助;回答甲方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甲方,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4、综合管理服务相关要求:

4.1乙方聘用员工要求:提供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反应敏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专业保安队伍;乙方员工需统一着装上岗,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2乙方应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4.3乙方应加强对中心外围设施的巡查,及时提出外围设施的保养、维护更新建议。

4.4秩序维护器材等由乙方提供,响应单位在报价时应考虑。

5、保安管理要求:

5.1保安人员须按照国家规定穿戴统一的保安服装、佩带统一的保安标志并佩带胸卡,着装必须整洁、整齐,注意仪表、仪容,不得留胡须、蓄长发,上岗时不得戴墨镜。

5.2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打闹,不得干私活,不得看书、看报、玩手机,不得下棋、打牌,不得会私客,不得酗酒、抽烟、打瞌睡。

5.3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旷工。

5.4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持文明服务、礼貌用语,处理问题要分清是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理服人、态度和蔼,不讲污言秽语、不刁难群众,严禁打人、骂人、侮辱人格等侵权行为。

5.5保安人员应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得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5.6保安人员应认真维护好服务区域的治安秩序,爱护设施设备,发现破坏、恶意污染或其他可疑情况以及发生的治安、刑事等治安案件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置,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5.7安排保安人员,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引导服务。

5.8保安人员应做好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值班巡逻记录,以备检查。

5.9保安人员相互之间应和睦相处,杜绝争吵、打骂等违纪现象。

5.10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使用须报甲方批准),节约用水用电。

5.11不折不扣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任务。

(三)保安服务作业规范及岗位职责

保安服务作业流程规范

1、保安人员须按照国家规定穿戴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和胸卡。着装必须整洁、整齐,注意仪表、仪容,不得留胡须、蓄长发,上岗时不得戴墨镜。

2、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打闹,不得干私活,不得看书、看报,不得下棋、打牌,不得会私客,不得酗酒、抽烟、打瞌睡。

3、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旷工。

4、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持文明服务、礼貌用语,处理问题要分清是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理服人、态度和蔼,不讲污言秽语、不刁难群众,严禁打人、骂人、侮辱人格等侵权行为。

5、保安人员应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得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6、保安人员应认真维护好项目区域内的治安秩序,发现破坏、恶意污染或其他可疑情况以及发生的治安、刑事等案件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理,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7、保安人员应做好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值班巡逻记录,以备检查。

8、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使用须报甲方批准),节约用水用电。

9、不折不扣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任务(合同保安工作范围外的费用另行协商)。

保安巡逻管理要求

根据保安服务合同,制定巡逻方案,确定巡逻人员,巡逻路线,巡逻方式控制重点及所需要装备。

1、根据甲方内部实际情况,确定巡逻区域,地段及所需装备的种类和数量。

2、根据巡逻区域的地形,地貌和要害部位,重点目标等情况,确定巡视检查,控制的路线,巡逻方式、巡逻重点、巡逻频次等。

3、确定各类情况的处置方法,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

4、巡逻队员应按规定着工装,服装保持干净、整洁。

5、巡逻队员巡逻应按要求时间打点巡逻过程中须佩带巡视器材。(如电筒、对讲机等)对讲机要保证畅通。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做出处理及做好记录,并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队长或其他值班领导报告(如:违章搭建等)。

6、保安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逻任务。

7、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院区内乱窜,注意来往人员的动向及携带物品,对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必要时拨打110。

8、遇有盗窃、流氓违法犯罪分子,应及时报警。发现吵架时,应予以劝止,发现打架斗殴等情况时应及时报警。

9、发现火情,应立即上报并组织扑救。如火情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岗队员尚未到岗时,原班队员不得离开,可通过对讲机系统向领班或保安队长查询。巡逻队员下班后将巡视器材进行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 服务期限:一年。

三、采购项目预算:650000元

最高限价:65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相关技术问题请咨0512-68617635。

2、供应商注册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页面>用户流程说明中查看。

3、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9日。

4、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谈判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5、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6、 质疑要求:

6.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接收或邮寄。

6.3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叶韵

6.4联系电话:18115486441

6.5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室。

六、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2019年12月10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3、谈判时间:2019年12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室。

电话:0512-65231142-8807 传真:0512-65231143

联系人:叶韵、高飞、李开荣、吴苏玲

八、采购人: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郑谧

电话:0512-65117241

联系地址:苏州市学士街389号

九、公告期:本谈判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十一、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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