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财政局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提供的安全运维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TMD2020-C-006号
二、采购内容:安全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需求:
1、基础设施日常维护:
主要包括电脑故障诊断及维修、软硬件安装调试服务和IT周边设备维护,在需要时提供一些常规服务,为用户解决日常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故障。并记录每天的工作内容,提供工作报告。
2、安全巡检服务:
安排安全服务人员常驻服务(至少1人),对财政局中心机房和容灾机房进行安全巡检。巡检范围包括:网络核心设备、网络安全设备、服务器系统、小型机系统、虚拟化系统、灾备系统、财政局核心应用系统、机房环境、存储设备、消防设备、UPS设备。
每三个月提供一次安全巡检报告(包含硬件、网络、主机、系统、数据等),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整改建议。每半年提供安全外包服务总结报告、安全风险分析及整改建议报告,其中安全整改情况和客户沟通后视检测结果及时进行整改。
3、应急支撑服务:
A、安全事件预警: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起因、机理,将财政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分类。
参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分类原则,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威胁产生原因,将财政网络与信息安全预警信息分类。
中标后1个月内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对可能造成的危害、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将安全事件进行分级并制定安全事件分级管理制度。
B、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1)编写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根据财政局业务特点设计应急演练方案,方案应包括丰富、全面的应急演练场景,如包含防病毒、网络、渗透攻击等演练场景,演练方案由财政局进行审核。
2)根据演练方案编制演练脚本,搭建演练环境,提供自动化工具用于构建跨站攻击、网页篡改等复杂演练场景,并提供必要的演练设备,演练开始前为具体参与人员提供演练培训。
3)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对财政局工作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流程培训,使各个岗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能了解应急处理流程,明了自己的职责。
4)组织应急演练工作:协助财政局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工作,选择演练对象,从网络到系统环境等方面的故障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在网络中断、系统毁瘫、机房出现重大事故等情况下尽快恢复应用的正常运行,做好演练过程记录和演练的总结工作。
C、应急响应:
成立应急响应小组,应急小组人员须由具备高级项目经理、认证网络工程师和风险评估师组成,编制应急预案,当用户方出现突发紧急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提供应急服务,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网站安全检测服务:
每月一次安排服务人员上门采集取回安全设备所生成的日志以及应用日志,分析存在的攻击及潜在的隐患,形成分析报告提交给用户。
每月对财政局网站进行一次漏洞检测,对漏洞危害进行分析,提交漏洞检测报告给用户。
每季度对财政网站进行一次全面渗透测试,不但要在网站中发现漏洞,而且还要验证漏洞,同时还要对一些未知的漏洞进行挖掘。渗透测试必须通过真实的用户访问环境进入系统,从而对网络到系统访问、数据调取、存储等一系列的操作进行测试,主要用于检测外部威胁源和路径。
5、网站安全监控服务:
对财政局网站提供以下安全监控服务:
内容监控:检查网站中是否存在黄色、暴力、反动等不良或非法言论。检查频度为每天一次。
篡改监控:检查网站是否被非法入侵,网站中是否存在被篡改内容。检查频度为每天一次。
挂马监测:通过在线服务平台的挂马特征库,对网页的挂马/木马和页面特征进行监测,识别出挂马、木马和挂黑链等安全问题。监测频度为每月一次。
报表服务:发现问题后及时与网站管理员联系并报告财政局,每月形成本月安全状况报告。
6、备份系统维护外包服务:
对财政局容灾中心的各设备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供解决方案,和用户沟通确认后予以实施,发生紧急事件时提供应急服务。对备份一体机应用软件提供原厂维保服务。
7、技术咨询服务:
根据相关要求,对相关系统进行咨询指导服务,达到相关部门的要求,并形成报告提交给用户。
指派不少于二人的专业信息安全咨询顾问团队在服务期内为财政局提供信息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指派的咨询顾问应是有一定信息安全行业工作经验的,熟悉财政系统的信息化特点,并得到财政局认可。具体要求如下:
1)提供远程不限次数的电话、网络支持服务,咨询顾问的联系电话应保证7×24小时接听。
2)协助财政局在重要信息系统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时的应急处置服务。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时,应1小时内响应,必要时应2小时内到现场。
8、安全检查服务:
以每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通知要求为准,配合完成财政局的安全检查内容的自检和加固,确保顺利通过检查。
9、信息安全责任:
常驻安全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严禁泄露客户单位相关信息。遵守机房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因为安全巡检及日常维护疏忽所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10、数据备份服务:
保证苏州财政局的备份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
1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采购项目预算:3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或者未划分类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9日。
2、报名方式:
2.1申领CA: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以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2.3采购文件获取: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到左侧采购文件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4技术咨询:
①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② 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③ 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61452091
④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3、响应文件接受信息:
(1)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或谈判等)现场,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请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2)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到左侧采购文件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七、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0年3月25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3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0年3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电话:0512-65231142-8007 传真:0512-65231143
项目经理:吴苏玲、叶韵、高飞、李文祥
九、采购人:苏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杨晓明
联系电话:0512-68617637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十一、请贵单位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二、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十三、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十四、公告期: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