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20-Y-G-007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机构核查定点服务的招标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机构核查定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SZTMD2020-Y-G-007

二、采购内容: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机构核查定点服务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标段名称 服务区域 具体划分 预算金额
标段一 A单元服务商 高贸区主要为冶金、粉尘企业; A单元,服务企业57家,主要为冶金、粉尘企业; 50万元
标段二 B单元服务商 高贸区、度假区主要为粉尘企业 B单元,服务60家,主要为粉尘企业 50万元
标段三 C单元服务商 科创区、商务区主要为为金属机加工企业 C单元,服务72家,主要为为金属机加工企业 45万元
标段四 D单元服务商 度假区金属机加工企业和木质加工企业 D单元,服务72家,主要为为金属机加工企业和木质加工企业 45万元
服务周期:根据政府安全监管及企业服务实际需要,对园区内的重点工贸企业(含粉尘、冶金、金属机加工、木质加工等)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核查。2020年6月底到2020年9月底(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二)具体服务要求:

(1)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作导则,对工贸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核查,从重点工艺环节、组织机构安全职责、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岗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危险作业管理、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与风险管控、事故应急管理及处置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安全诊断;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内容;

(2)检查中要重点突出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核查和基础信息掌握,尤其是重点部位(涉爆粉尘产生场所及除尘器、原辅料储存场所、冶金工艺场所、金属机加工设备及废物处置等)的专项检查核查,要依法全面细致对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开展检查。

(3)针对以上内容,制定检查清单,开展检查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形成《XX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核查报告》,明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并对各企业重点工艺环节整改情况进行闭环确认,认定企业扫码检查项目与内容,协助功能区安监部门录入智慧安监系统,为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监管执法依据。

(三)检查核查要求

(1)安全生产检查核查频次:每家检查不少于2次,其中针对重点工艺的检查核查不少于1次,整改闭环复查不少于1次;

(2)检查人员视企业规模大小安排专家开展现场安全检查:3人。检查专家必须包括一名高级职称或省市专家。

(3)本次核查定点服务要突出现场工艺,对以下方面进行重点核查指导:

3.1现场核查:核查企业生产现场,尤其是重点部位(涉爆粉尘产生场所及除尘器、冶金工艺场所、金属机加工、木质加工、危化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氨存储及使用场所、劳动密集场所等风险部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形成现场核查专篇,专篇内容包括: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描述(附照片),法律法规(国标行标等)依据,是否属于重大隐患的判定,整改措施建议(需明确可行的具体措施),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并附整改完成报告(附照片)。

3.2涉企信息掌握:适当向企业了解工艺水平、生产线先进性、设备年限、产品市场前景、产业上下游配套(进出口)等,以及企业面积、亩产税收、员工数量、学历分布、人员流动性等涉企信息。结合其他检查内容形成冶金、粉尘、金属机加工、木质加工等四个园区专题整治报告。

3.3管理核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尤其是承包商作业、危险作业、“六防(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火灾等)”等管理方面开展检查,形成管理核查专篇描述,专篇内容包括: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描述(附材料),法律法规(国标行标等)依据,是否属于重大隐患的判定,整改措施建议(需明确可行的具体措施),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并附整改完成报告(附材料)。

3.4重大危险隐患核查:对照总局标准,判定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危险隐患(是否存在都要有判定表格),如有,开展安全管理及重大危险源现场的深度检查,形成核查专篇,专篇内容包括: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描述(附材料),法律法规(国标行标等)依据,整改措施建议(需明确可行的具体措施),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并附整改完成报告(附材料)。

3.5核查反馈:企业核查结束,召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召开核查反馈会议,列出问题点并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配合功能区安监部门跟踪企业问题及隐患的整改落实,及时录入智慧安监系统。同时,纸质反馈记录还应包括时间、地点、问题汇总以及与会人员签字。

(四)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必要流程:

1. 制定服务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技术外包服务内容,制定详细的总体服务工作计划,明确技术服务的内容、人员及工作量。

2. 制定安全检查清单

服务外包中介机构制定符合要求的检查清单,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工艺风险管理、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技术安全与管理措施、教育与培训等方面。

3. 现场检查准备

服务外包中介机构在每次实地检查前,应与企业所在网格监管工作人员、网格员联系,了解企业基础信息及当前安全分级、近年处罚情况,在对各个企业开展检查核查前,开展一次三方见面,并要求企业签字留档。

4. 开展安全检查核查、闭环整改复核

对照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对名单企业开展全面安全检查核查,对检查的企业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冶金、粉尘、金属机加工、木质加工)等环节整改情况进行闭环确认。

5. 制订提交核查报告

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核查报告,由参与检查的相关专家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及时向委托单位提交。安全生产情况核查报告正文内容包括:

(1)被核查单位的总体情况概述,重点描述涉企信息、现场核查、管理核查、有限空间核查、重大危险源核查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描述(附材料),法律法规(国标行标等)依据,是否属于重大隐患的判定记录,整改措施建议(需明确可行的具体措施),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并附整改完成报告(附材料)。

(2)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建议,要综合考虑本次检查中涉及到的各个要素,完成对检查的全部企业综合其风险分布、安全管理水平等进行分级,提供安全生产标杆企业、问题企业名单。

(3)按照检查问题项列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问题隐患闭环确认情况作为附件列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核查报告。

各标段企业检查工作完成后,要根据检查核查结果和企业走访情况,完成园区各生产工艺(冶金、粉尘、金属机加工、木质加工)专题整治报告,提交园区安监部门,并提出后续管理要点和建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疫情期间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1)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2、获取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3、采购文件费:叁佰元。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6、代理机构向报名单位发送招标文件之日即视为投标单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之日。

7、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信息: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

9月底前需完成重点监管企业三级标准化核查和风险辨识,该项目需要经过首轮核查、督促整改、第二轮复查、第三轮验收评审等阶段,同时新创和复审还需要完成网上申请及评审等整套新创和复审流程,直至生成证书,时间跨度比较长,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投标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六、质疑要求: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接收。

3、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吴苏玲

4、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5、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七、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9:00~9: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9:30时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9:30时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八、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1900000.00)。

九、招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66680623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十、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联系人:吴苏玲、高飞、李文祥、叶韵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十二、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三、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70。

十四、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上述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十五、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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