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20-G-025苏州市田家炳实验初级中学关于2020年教育局部门基本建设专项(智慧校园)招标公告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田家炳实验初级中学的委托,就其所需的2020年教育局部门基本建设专项(智慧校园)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TMD2020-G-025

2.招标内容:2020年教育局部门基本建设专项(智慧校园)

3.招标需求:

3.1项目概况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推进以及新课程标准的落实,广大中小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构建符合学校特色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研发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正是顺应了教育改革的要求。苏州田家炳初级中学通过此系统的建设可以收获以下几个方面的效益:

(1)促进学生综合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理论和实践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成长的土壤,学生、家长和教师的着眼点从过去只看成绩逐渐转变为现在的关注学生的全面能力提升以及终身发展。此项工作的开展可以促使学生以事实为基础做好自身的成长记录,如学习成绩,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学校社团活动等。同时可以引导学生在收集成长记录材料的过程中,看到自己的进步,形成正确的自我评价。从而不断推进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的开展,不断探索和丰富素质教育理论和实践。

(2)改变教师评价理念,着力呈现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新思路、新成果。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可以改变将分数作为评价学生唯一标准的现象。即能够让教师主动地打破“分数至上”的传统评价观念,将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纳入教学目标当中,积极主动地进行教学改革。此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以后,学生的主体意识将会得到增强,学生的学习方式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进而倒逼教师改变自己的教学方式。这样,综合素质评价就可以切实地推动学校教学改革的开展,从而形成一系列新思路和新成果。

(3)优化学校管理工作,不断丰富学校发展内涵、凸显办学特色。中小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可以促进学校走内涵发展道路,彰显自己的办学特色,形成独特的学校文化。综合素质评价的核心是学生发展,而学校是促进学生发展的直接参与者。因此,学校需要根据自身的特色,开发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发展特点的校本课程及校本评价,以此来达到培养人、发展人的教育目的。同时,学校也能够在这一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学校自身发展,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

(4)培养师生诚信意识,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同时,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也需要评价参与者以诚信的态度,公平、客观地来进行。因此,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可以对评价参与者诚信意识进行培养、确立。就综合素质评价的参与者而言,教师是学生的榜样,他们的诚信能够直接对学生起到示范作用,促进学生诚信意识的养成;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则不仅可以保障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更可以将其以自己为圆心辐射与之相关的其他社会成员,从而逐渐营造一个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3.2建设依据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充分认识推进评价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大力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包括健全评价标准,改进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并且指出“各地要将评价所需经费纳入当地教育经费预算,保障评价工具开发、专业培训、专门测试和调查、评价日常工作等必要的经费。 ”

《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健全和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全面提升教师队伍实施新课程的能力”等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指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突出考查学校坚持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及办学行为、队伍建设、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突出考查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劳动实践等。”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发布明确指出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评价应关注个体差异,注重过程性、发展性。健全学生发展评价办法,建立学生成长电子档案或记录袋。小学实行等级记分制,中学实行综合素质评定。

《苏州市教育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中提出要完善学校发展性评价。健全完善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评价制度。完善对学校有计划的综合督导调研和阶段性走访调研制度。加快构建基于课程标准和核心素养的立体化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加快建设基于大数据和以校为本的教育综合评价数字化管理平台。积极开展基于发展规划的学校自主发展增值评价试点,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着力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3.3完成时间: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3.4需求清单:

序号 系统 模块 技术参数 数量单位
1 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指标和评价工具管理 详见详细功能需求 1套
2 采集方案和评价方案管理 详见详细功能需求 1套
3 写实记录和多元评价 详见详细功能需求 1套
4 过程监管和诚信审核 详见详细功能需求 1套
5 综评档案和报告管理 详见详细功能需求 1套
6 系统支撑功能 详见详细功能需求 1套
7 校园文化展示终端(电子班牌) 校园文化展示平台 详见详细功能需求 1套
8 AI模块管理系统 详见详细功能需求 1套
9 智能班牌系统 详见详细功能需求 62套
10 21.5寸AI班牌 详见详细功能需求 62台
11 系统安装 电子班牌安装 详见详细功能需求 1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4.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或者未划分类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5.1报名方式:

5.1.1申领CA: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5.1.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以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5.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

5.3采购文件获取: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到左侧采购文件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4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5.5技术咨询:

①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②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③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61452091

④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6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采购文件页面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现场解密

6.1.1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6.1.2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6.1.3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7.质疑要求:

7.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7.2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或邮寄接收。

7.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吴苏玲

7.5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7.6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室。

8.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20年7月20日14:00~14: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4:30时

开标时间:2020年7月20日14:30时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所有进场人员进入开评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名人员进入开评标场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含境外)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苏城码”显示为非绿色。

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可能会被拒绝其入场,后果自行承担。

  1. 9.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
  2. 10.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11.采购单位:苏州市田家炳实验初级中学

联系人:赵麟

联系电话: 68203546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88号

12.采购代理机构(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室。

联系人:吴苏玲、叶韵、高飞、李文祥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1. 13.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 14. 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15.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6.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16.2苏州市财政局中心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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