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20-G-052苏州市公安局关于无人机专业飞行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无人机专业飞行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2020-G-052

项目名称:无人机专业飞行服务

预算金额:305.6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持续发展,车流、物流、人流日益增加,城市治安形势变化复杂,传统的人工现场熟悉地理环境或依靠普通平面地图指挥调度已远不能满足公安应急等特殊的紧急需求,现场可视化的应用需求越来越迫切。而城市突发事件的信息采集存在时间、空间、规模等方面的诸多不确定性,实现复杂,现有固定式视频图像采集手段的有效性方面存在不足。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无人机技术不断的更新迭代。随着无人机的广泛应用可以弥补上述不足,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无人机具有噪音小、隐蔽性强、可靠性高及易用性等特点,适合在城市等空间狭小的现场快速部署,尤其无人机可以挂载不同的任务挂载设备,适用于群体事件现场情况的全局掌控,以及事故现场的拍照、火灾现场勘测、有害物质区域侦查等。能够“查得准、盯得住,传得快”,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同时无人机凭借高度灵活和稳定等优点,能够完成空中监控、日常巡逻、搜索跟踪等任务,受到了警务部门的青睐。公安干警和武警利用无人机来应对突发的社会事件,交警部门则用无人机来进行交通方面的管理,特警部门则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侦察抓捕罪犯等工作,林业部门通过无人机进行滥砍滥伐执法取证。总之,无人机在未来将会协助各个警察部门在各个相关职能领域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2、项目实施目标

无人机专业飞行服务就是为了弥补公安部门在无人机专业技术人员稀缺,无人机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等的问题制定的一整套第三方团队专业无人机的运营服务。

通过将智能无人机终端应用技术与AI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实现重点区域进行着重关注,实现空中的无盲区覆盖。由以前单一封闭的管控模式向多元化开放互动的管控模式进行转变,实现城市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管理。无人机专业飞行服务可以大大提升对城市交通管理难点问题,巡查管控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节省人力成本、可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为城市管理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信息数据,并由此产生巨大的间接经济效益。

3、项目服务内容

市区范围内设置2个无人机运营中心,配备不少于3台垂起固定翼无人机及4台多旋翼无人机,主要任务用于服务苏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及市局各个警种的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空中巡逻、实战演练、大型安保活动空中实时监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大型抓捕活动的控制支持、大型事故现场实时监控,利用多机型协同配合来更好的完成整个服务工作。

任务类型 数量(次) 备注
不定期空中巡逻  

 

70

投入三台大型垂起固定翼定期治安巡逻,按照要求对进行不定期的重点区域空中巡逻任务(天气许可情况下,平均不低于3小时巡逻时间)。垂起固定翼无人机及挂载30倍变焦或者红外热成像仪进行空中巡逻,将画面实时回传指挥中心,一旦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无人机切换为盘旋跟踪锁定地面嫌疑情况,可以快速的联系地面巡逻警力进行高效协作,建立空地一体立体化巡逻机制。(每次巡逻任务起飞至少3个架次及以上)
实战演练任务 12 出动2架垂起固定翼无人机4架多旋翼无人机4套无人机反制设备,至少一台保障车配合市局指挥中心进行各项实战演练。(此项任务时间以一天作为单次任务的时间计算节点,无人机飞行架次根据任务需求来决定)
安保活动保障任务 12 大型安保活动保障任务出动2架多旋无人机1架固定翼无人机,4套无人机反制设备,2台任务保障车。(此项任务时间以一天作为单次任务的时间节点,无人机飞行架次根据任务需求来决定)
节假日无人机重点区域空中巡逻及画面回传 12 节假日根据需要出动多旋翼无人机或者垂起固定无人机对重点场所如景区、车站、广场、商业街、市内各高架道路等进行空中巡逻每次不低于3个小时时间
治安突发事件及执法案件空中支援 12 任务配备4架多旋翼人机,2架垂起固定翼无人机,4套无人机反制设备,1台任务保障车,配备多套无人机任务载荷(如红外,高清变焦、测绘相机,大功率探照灯等)对治安、犯罪及突发事件进行实时的图像回传市局110指挥中心和县市、区指挥中心、现场指挥中心对事件处理提供空中技术支持。(此项任务时间以一天作为单次任务的时间节点,无人机飞行架次根据任务需求来决定)
大型突发性事故现场图像回传及辅助勘查 12 任务配备:4架多旋翼人机,1架垂起固定翼无人机,4套无人机反制设备,2台任务保障车,配备多套无人机任务载荷(如红外,高清变焦、测绘相机,大功率探照灯等,对大型交通事故现场画面进行实时回传及辅助勘查。(此项任务时间以一天作为单次任务的时间节点,无人机飞行架次根据任务需求来决定)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 1246275296、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K501公开开标大厅(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以下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2苏州市财政局中心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2.3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沈林杰

联系电话:65225661-20676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高飞、吴苏玲、叶韵、李文祥

电 话:0512-65231142-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吴苏玲、叶韵、李文祥

电 话:0512-65231142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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