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20-G-054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文明交通新生态抓拍设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文明交通新生态抓拍设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2020-G-054

项目名称:文明交通新生态抓拍设备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75.69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针对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违法鸣笛、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管控作出了新的要求,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人员进行信息库建设,破解信息缺失问题;引入人工智能技术,破解技术识别难题;推动警企共治,破解处罚难到位难题;构建非机动车采集分析系统,并与指挥调度平台连通,破解及时查处难的问题。从根本上提高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着力改变老百姓的交通陋习,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使得城市的交通环境更安全、更有序、更畅通。

2、建设内容

(1)完善以下外场设施的新增建设。

所属子系统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抓拍 行人警示立柱 10
900W闯红灯抓拍单元 10
200万人脸抓拍相机 10
900W违法抓拍单元1

(用于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抓拍)

10
900W违法抓拍单元2

(用于行人违法行为抓拍)

5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抓拍 高清抓拍单元1 3
终端服务器 3
违法鸣笛抓拍 高清抓拍单元2 3
鸣笛检测器 3
智能终端 3
LED显示屏 3
中心软硬件设施 配套软件平台、硬件设施、系统对接等 1
管线配套工程 沟槽开挖、管线敷设、立杆基础安装等 1

(2)完成配套通信设施、供配电设施、安装支架、立杆、基础预埋件及管道等附属设施的建设。

(3)完成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控制中心内硬件设备的扩容,及应用软件模块的开发、编制等内容。

(4)利用通信网络,将各类摄像机采集的交通参数、视频、违法数据、设备工作状态等信息接入控制中心。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不含试运行)完成本项目下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试运行时间为不少于1个月(具体根据甲方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最近一期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5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K503公开开标大厅(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2苏州市财政局中心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 址:苏州市虎丘区新元街199号

联系人:陈音来

电话:0512-69371117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高飞、吴苏玲、葛希璟、叶韵

电 话:0512-65231142-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吴苏玲、葛希璟、叶韵

电 话:0512-65231142-8006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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