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支路街巷综合整治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的采购公告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委托,我公司对其采购的2023年支路街巷综合整治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概况:

1、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采预算:42000.00元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2023年支路街巷综合整治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2、项目概况:

2023年支路街巷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该项目拟对历史城区外梅林路、苏锦二号楼、洋南路、横塘东街、 润达弄、金塘路、青旸路、双元路、长锦巷等9处支路街巷开展 综合改造提升,包含架空线整理、路面翻新、无障碍设施完善, 同步推进沿街街景改造,做好U型空间综合更新;配合小枫桥路及桥浜路已有项目实施电力井加固及线缆工程,以及部分道路零星改造。涉及平江街道、苏锦街道、吴门桥街道、白洋湾街道、 沧浪街道、双塔街道、金阎街道。该项目改造道路占地面积约  42000平方米。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000万元。

3、工作内容及要求

(1)制定评估方案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评估方案。评估方案内容包括风险评估程序与内容;风险调查的对象、工作方法、时间安排等。

(2)公示评估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及稳评工作有关内容进行有效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评估责任主体及联系方式、评估实施主体及联系方式等。公告在项目主管单位官方网站发布。

(3)开展风险调查

①资料收集;

②调查内容: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安全性、利益相关者意见和诉求。

③调查对象及调查方法: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利益相关者和间接利益相关者。

(4)全面分析论证

①风险分析识别;

②提出降低风险措施建议;

③评判风险等级。

(5)编制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是项目风险评估工作的综合性文件。在编制评估报告时,将重点围绕风险评估过程、评估方法、各方意见采纳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矛盾和涉稳风险、降低风险措施建议、风险等级、评估结论等方面编制评估报告。

(6)审查评估报告

将编制完成的项目的评估报告提交至评估责任主体、稳评办进行审查,主要包括项目的稳评方案是否科学、合理,风险调查取得的资料、数据是否全面、真实、有效,提出的降低风险措施建议是否合理有效,各类涉稳风险是否可控等,并根据需求召开专家评审会,总结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并最终确定评估结论。

(7)评估结论备案

填写《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并附评估报告。

4、综合要求

(1)响应单位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响应单位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4)验收标准:中标单位编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案卷,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备案或报批手续,即视为符合要求。

(5)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采购要求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采购服务期内提供以上服务的所有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资料收集整理、报告编制、数据监测、专家评审费、评审会务费、评审专家差旅费、材料报批、餐费、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员费、加班费、福利费、教育费、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保、维护、利润、其它临时性杂项应急服务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响应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6)响应单位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因此各响应单位可在投标前自行进行调研,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但响应单位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响应单位应承担前期调研的责任和风险。响应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7)应能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响应单位承担。响应单位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通用标准。

5、服务期限: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4周内出具稳评报告并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

三、报价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4、询价响应函;

5、询价响应报价表;

6、响应单位介绍;

7、服务期间人员配备方案;

8、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四、报价说明:

1.报价响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采购要求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采购服务期内提供以上服务的所有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资料收集整理、报告编制、数据监测、专家评审费、评审会务费、评审专家差旅费、材料报批、餐费、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员费、加班费、福利费、教育费、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保、维护、利润、其它临时性杂项应急服务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不满3000元按3000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相应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提供对应的项目部门备案或批准文件、评估报告后,甲方确认对应报告无误条件下,一次性付清该项目的服务费用。

  1. 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4.1.组建采购评标小组。成立以3-5人单数为限评标小组。

4.2.现场确定K值。由评标小组推选一人现场在“95%、98%、101%”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数值作为K值,并签字确定。

4.3.计算平均价A。评标小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累加除以投标人数量(不去高和低),得出投标的算术平均价A。

4.4.得出综合比较价。综合比较价=A*K。

4.5.计算报价得分。将每个投标人报价与综合比较价进行比较,每低1%扣2分,每高1%扣4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总分100分。

4.6.成交原则。根据得分情况,得分最高的为成交单位。如出现得分并列第一的情况,则由评标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5.响应文件要求

5.1报价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4)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递交时间、地点为:2023年12月20日9:00-9:30(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必须是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且投标时携带身份证,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或过时送达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将于2023年12月20日下午13:30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5.3 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4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6.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6.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7.成交供应商必须于规定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采供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1. 联系:

8.1采购代理公司: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7

联系人:叶韵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8.2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马娟

地址: 苏州市平川路510号

9.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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