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16-X-003 身份证读卡平板终端及安装项目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身份证读卡平板终端及安装项目的询价公告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询价采购书

采购项目类别:电脑及办公

编号:SZTMD2016-X-003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我公司为其拟采购的身份证读卡平板终端及安装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1、? 采购概况:

1、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50000元整。

3、采购清单

序号
名 称
技术参数、功能
数量

1
身份证读卡平板终端
1、内置式二代证阅读,安卓系统 4.3及以上;存储空间4G以上;系统内存1G以上,带内置摄像头,屏幕为全视角电容屏;指取设备为触摸;支持内置3G(或扩展3G),3G类型支持联通、移动或电信;支持蓝牙;电池容量大于4800mAh;接口为USB或MicroUSB。

2、刷机需要密码控制,应用程序安装限制,要求安装采购单位工作需求的APP,其他安装程序必须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安装。

3、要求配合采购单位APP应用程序的开发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40台

二、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以上产品技术要求规格、配置和服务为最低要求,投报单位可投报等于或高于上述最低要求的产品,同时必须明确所投产品、配件的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请在报价表中填写偏离说明。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售后服务要求:

1、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2. 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②验收时成交方须出具具有原厂质保的证明;

③验收标准: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7工作日内;

④采购方有权在成交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成交方提供的设备的参数和功能件进行随机的检查和测试,若所供设备与询价响应承诺时存在偏离,采购方有权退回设备,同时成交单位将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3. 免费质保期:要求至少1年。

三、报价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明。

3. 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型号、参数规格、性能、服务等介绍说明。

4.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及售后服务;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6.交付使用日期。

7. 报价明细表。

8. 询价响应函。

9. 报价保证金缴纳单据复印件。

四、报价说明:

1.报价响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配件、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为6‰,如供应商响应成交,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响应单位须对照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列出并对比,其中“设备技术指标描述”一栏须详细说明投报产品的具体量化参数,如照抄询价文件要求或只写“完全响应“等字样的均为无效投标。

4.付款方式:

4.1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并安装、调试、检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付至合同金额90%,一年后无质量异议付清。

4.2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5. 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5.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且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为成交供应商。

5.2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相同的响应供应商两家及两家以上时,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5.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6.响应文件要求

6.1报价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壹份,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4)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6.2.响应文件递交:递交时间、地点为:2016年1月13日9:30-10:00(苏州市十梓街338号芯谷产业园2号楼501室-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必须是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且投标时携带身份证,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或过时送达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将于2016年1月13日下午13:30在苏州市十梓街338号芯谷产业园1号楼105室进行评审。

6.3. 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4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6.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7. 询价保证金:

7.1提供保证金3000元整。询价保证金并将汇款单据列入报价文件中。(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7.2要求缴纳至指定账户;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公司。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10:00时,未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未到帐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3 帐户名: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89060154740009674

开户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7.4退回保证金方式:请提供账号、开户号、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8.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9.成交供应商必须于规定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采供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此外,合同须经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10. 联系及监督:

10.1采购代理公司为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65231142 传真: 65231143。联系人:李文祥、高菁。

10.2采购单位为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3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5855。

11. 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www.zfcg.suzhou.gov.cn)。

12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月7日

附件一:

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响应单位(盖章): 询价编号:
序号
所投品牌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性能、售后服务
偏离原因(注明)
单价(元)
数量
总价(元)

1

2

3

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交货期: 免费质保期:

注:如果响应的货物内容与采购要求有偏离必须写明偏离原因。

退还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银行:

财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询价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响应文件、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询价响应函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报价响应包括上述货物、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现场安装(包括安装过程中损坏的修补)、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培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询价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在询价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我方自行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中标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4.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配合招标方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询价响应文件在被接受后至合同履行结束并通过项目验收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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