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17-WJ-G-012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关于吴江区公路高清智能卡口建设项目的补充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关于吴江区公路高清智能卡口建设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稿时间:2017-05-16】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吴江区公路高清智能卡口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做如下变更(补充)通知:
一、项目名称:吴江区公路高清智能卡口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SZTMD2017-WJ-G-01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5-3
四、补充(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57页中关于“投标单位项目实施团队情况评价:”更正为
投标单位项目实施团队中具有国家有权部门颁发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证,并要求以上人员提供2017年1月至今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每人得0.5分,同种证书最多1分,最高3分。
2、招标文件第57页中关于“投标单位安装工程专用设备评价:”更正为
投标单位具有自有维护特种高空作业车或租赁维护特种高空作业车,每提供一辆得1分,最高为2分。
投标单位具有自有维护特种高空作业车的,要求提供权属登记证;投标单位租赁维护特种高空作业车的,要求提供权属登记证、行驶证复印件和开标截止时起至少3年的租赁协议。
3、招标文件第57页中关于“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得1分”取消。
4、招标文件第57页中关于“类似业绩比较:”更正为
近三年以来,完成单份合同金额≥180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份得1分,最高3分。
备注:提供销售合同,已完工的验收报告或证明已完工的验收资料,销售发票等资料的复印件,销售合同原件和验收资料原件须同时递交,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三种资料不全不得分。销售发票汇总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类似业绩日期计算:以完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5、招标文件第47页中关于“现场产品展示要求”补充要求为
1.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至开标现场,自行保管,要求样品不能标注相应的单位名称,评审为暗标,否则视为未提供样品。
2.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样品,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全评委有权扣分。
3.中标单位确定后,中标单位样品封样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作为验收依据;未中标单位的样品退还。
6、招标文件中涉及打★号的技术指标取消★号。
7、招标文件第56页“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符合度:最高22分”更正为
投标设备技术指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得18分,技术指标出现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偏离不得影响设备使用性能,否则为无效投标。
备注:主要投标产品(高清抓拍单元、闪光灯和LED补光灯、云存储设备)需提供原厂商盖章的技术参数表或彩页,否则评委有权扣分。
8、招标文件第58页“技术支持、培训和售后服务”增加:第4条
4.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可靠,有能力在苏州市提供长期服务。在苏州市范围内有投标单位直属的经苏州市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的(提供能满足该项目维护需求的常驻苏州的售后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相关资质证书、苏州地区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由评委在0-4分内酌情评分。如在苏州市范围内没有投标单位直属的经苏州市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此项不得分。
9、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投标、开标地点不变)
投标时间:2017年6月6日13:00~13: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6日13:30时
开标时间:2017年6月6日13:30时
五、联系事宜
1、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
联系人:陆春晖 联系电话:(0512)63888811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因统一装修临时地址:苏州市十梓街327号沧浪科技创业园1号楼604室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 传真:65231143
联系人:高飞、李文祥
六、有关说明
(1)本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公告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本公告在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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