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姑苏区行政审批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姑苏区“互联网+监管”系统一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TMD2019-GS-G-012
二、招标内容:姑苏区“互联网+监管”系统一期
三、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21号)、《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印发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9〕114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协调办〔2019〕8号)文件要求,为加快苏州市姑苏区“互联网+监管”推进工作,拟建设姑苏区“互联网+监管”系统一期。
1.2建设目标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国家、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围绕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协同监管和对监管的“监管”,建设姑苏区“互联网+监管”系统一期,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汇聚本地区有关监管数据,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对上与国家、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横向与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为各部门开展监管提供平台支撑,实现“一网监管”,通过系统建设进一步改进政府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总体技术要求
2.1总体框架要求
软件供应商需提供总体框架设计。
2.2系统性能设计要求
1、系统构件化设计,面向对象,可做到灵活扩展系统采用三层架构体系,充分考虑到以后纵向和横向的发展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操作性界面的系统响应时间均要求小于3秒;
2、系统支持正常800个同时在线用户的性能要求;当300个用户并发请求同一个中等复杂度的事物时,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3、系统使用的CSS样式设计表、JavaScript脚本代码能够具有普遍适用性,能够支持主流浏览器包括Internet Explore(9~11)、Chrome52+、Firefox50+、360浏览器8+;
5、7*24不停机运行。平台需要7*24小时不停机运行,系统维护、数据维护等工作必须在线执行。
2.3系统安全设计要求
系统的安全保证分为环境安全保障、系统安全配置保障、应用和数据库安全保障、安全保障基础设施保障、系统安全开发和实现保障等内容。
(三)监管数据中心技术要求
3.1监管数据治理实施
应按照江苏省、苏州市监管数据中心相关标准,对我区监管数据中心数据进行治理。
3.1.1监管数据治理准备
应明确项目监管数据治理目标,根据目标分析监管数据治理范围。根据目标分析数据治理涉及的业务部门,初步规划治理范围以及治理计划。
(1)数据标准建立
应按照苏州市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的数据标准要求,梳理数据标准。包含元数据标准、代码项等数据标准内容。
(2)数据质量规则
应按照省市数据质量检查规则要求,结合姑苏区实际情况,建立并维护监管数据质量规则。
应提供包括空值检查、值域检查、规范检查、逻辑检查、重复数据检查、及时性检查、缺失记录检查、引用完整性检查等质量规则。
3.1.2归集库数据采集
应将部门前置库数据采集到归集库。归集库建库,数据组织按来源(如部门)、文件类型分类组织存放,主要处理结构化数据。保持数据一致,防止被修改,以便溯源审计。
应向各职责部门线下获取部门前置库数据标准。添加部门前置库数据源,采集元数据。在系统中维护元数据中文名称。应提供配置数据采集方案,分为业务数据集成、归档数据集成等内容的数据集成,通过集成模板配置。导出归集库模板。
3.1.3监管主题库集成
监管主题库数据集成主要包含监管数据集成实施、问题数据处理、涉及主题库数据发布等内容。
(1)监管数据集成实施
将归集库元数据经过标准化后,将数据经过清洗集成,并对数据进行一数一源、多源校对、多源融合等方式集成,形成各类监管主题数据库。
监管数据的清洗、比对要对来自不同部门的监管数据进行综合的比对清洗,验证各种数据的有效性,保证各类监管数据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应提供数据抽取、数据清洗转换、数据映射等实施服务。
(2)问题数据处理
应提供问题数据收集、问题数据校验、涉及主题库数据发布等服务。
3.1.4上报库数据集成
应按照苏州市监管数据中心对各区监管数据中心上报数据要求,将监管主题库中涉及到上报的数据通过配置数据抽取、映射关系形成集成方案,进行数据集成作业推送到监管上报库中。
3.2监管库管理
监管库管理应提供监管数据查询和统计服务,是对监管各类业务数据库的管理平台,并与监管统一工作界面对接,实现单点登录。
3.2.1监管数据库查询服务
应提供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像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监管行为信息库、监管投诉举报信息库、信用信息库和监管知识库的监管数据库查询服务。
3.2.2监管数据库统计服务
应提供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像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监管行为信息库、监管投诉举报信息库、信用信息库和监管知识库的监管数据库数据统计服务。主要包含对数据类型统计、来源部门统计、监管库统计、上报数据统计。
3.2.3数据质量问题反馈
(1)疑问数据反馈
应接收数据治理和数据应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疑问数据,明确疑问数据原由、疑问数据表名、疑问数据信息项等内容,形成疑问数据列表。
对反馈到部门的疑问数据进行分析,如对反馈疑问数据无需修正,直接回复相关情况,如需要修正,转入疑问数据修正作业。
(2)数据修正
提供待修正问题数据清单,由数源部门根据问题数据清单对问题数据进行修正。
(四)监管门户和工作门户技术要求
4.1监管门户
应遵循姑苏区统一对外服务类平台的标准及要求,依托现有江苏省政务服务网门户,构建姑苏区“互联网+监管”系统一期监管门户,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量监管事项清单查询、监管投诉举报入口、监管信息查询(含监管投诉举报反馈信息查询)等丰富的服务。
4.1.1监管门户首页
应集成展示监管综合服务,提供投诉举报功能入口、监管曝光台、监管动态、部门监管事项清单等内容。
4.1.2监管曝光台
监管曝光台应提供姑苏区对监管对象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信息(可向社会公示)或案例信息。
4.1.3监管动态模块
应提供姑苏区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工作的动态信息。可进行监管动态信息的实时发布。
4.1.4监管综合服务模块
应通过接入各部门监管应用,提供例如药品查询、空气质量查询等综合服务内容。
4.1.5部门监管事项清单
应按部门展示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为社会公众提供监管事项查询服务,主要包括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查询和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在监管门户提供显著的搜索栏,用户可输入相关监管事项的关键词进行数据查询,如:监管事项名称、发布部门等,便于公众学习和了解各部门的监管内容和监管职责。
4.1.6投诉举报模块
应为社会公众提供投诉举报入口,方便公众对企业、商品服务等进行投诉。投诉举报内容具体包括投诉对象、投诉内容、投诉人联系方式等。
系统应提供投诉举报登记(我要举报、我要投诉)、查询功能(我的投诉举报),并展示选登的投诉举报。
4.1.7法律法规查询
系统应提供法律法规查询功能。
4.2工作门户
应面向领导同志、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建设互联网+监管工作门户,提供统一登录、工作门户首页、知识共享、综合分析服务,工作门户首页可根据不同用户权限,控制不同的内容展示。
4.2.1统一登录
应提供姑苏区“互联网+监管”系统一期统一登录功能,为“互联网+监管”相关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提供统一工作入口,实现单点登录、信息集成,并通过工作门户承载相关应用,实现业务一体化办公,从而消除部门之间信息沟通的障碍。
(1)统一身份登录
应提供统一身份登录功能,各部门用户通过工作界面进行账号登录之后,能够根据权限配置访问其它子系统,实现“一次登录、系统通行”。
该功能应复用区级统一用户体系实现单点登录。
(2)统一待办事宜
应提供统一的待办事宜管理功能,实现工作门户业务待办信息的统一推送,实现各应用系统的待办事项整合至工作门户,提高工作效率。
(3)统一消息提醒
应通过统一的消息服务,对任务提醒、事件跟踪等进行统一的消息提醒服务。
应复用区级统一消息协同体系实现。
4.2.2工作门户首页
系统工作门户首页面应提供给系统工作人员使用,整合各子系统功能应用,同时通过数据可视化展示平台运行整体情况。
4.2.3知识共享
给相关工作人员提供通知公告、标准规范等资料的查询和下载功能。包括知识查询服务、知识下载服务和知识共享服务功能。
(1)知识查询服务
依托监管数据中心知识库,为工作人员提供通知公告、标准规范等资料的查询服务,能够按部门、时间等多维度检索查询。
(2)知识下载服务
针对工作人员查询的知识信息,提供知识下载服务。
(3)知识共享服务
针对工作人员查询的知识信息,可生成共享链接,方便工作人员共享。
4.2.4综合分析系统
依托监管数据中心归集的监管数据,对各部门执法监管动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监管分析报告,并进行可视化展示,为领导决策、政府管理、社会服务提供数据支持,实现“对监管的监管”。
(1)执法监管可视化展示
按照监管事项、监管领域、监管部门、监管对象等分类,通过图、表等多种形式,展示监管事项、监管过程、监管行为等数据资源及相互关系,全面展现监管业务情况,实现监管过程和监管结果的可视化。
(2)综合统计分析
利用数据中心基础数据和智能化统计分析工具,开展复杂要素的关联分析。按照不同维度和主题对监管数据和结果进行分类,实现监管对象的类型、结构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形成地区、行业、部门等多维度的监管工作统计分析报表,支持可视化展示。
(五)执法监督系统部分建设技术要求
通过区级执法监督系统部分建设,明确应用部门、细化实施要素、固化运行流程,实现区级监管业务全流程记录。
5.1区级监管运行托底系统
按照8号文要求,建设区级通用执法监管运行系统,明确应用部门、细化实施要素、固化运行流程,实现除“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信用监管外的其他区级监管业务全流程记录。
5.1.1角色及首页面需求
按照日常工作分工,监管工作门户的使用角色可分为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执法人员,面向不同使用对象,个性化角色及页面设计。
5.1.2任务分配
系统提供任务分配管理,包括线索接收、线索查询及任务发起功能。
(1)线索接收
围绕投诉举报、风险预警、联合监管及专项检查内容,系统提供线索接收及检查任务发起功能。
(2)线索查询
①投诉举报
围绕投诉举报线索,支持按投诉举报对象、来源渠道、投诉举报时间、当前状态条件搜索查询功能,对于检查任务状态,能够查看未发起检查、检查中、已办结状态信息。
②风险预警
围绕风险预警线索,支持按风险预警线索名称、预警来源、预警等级、预警时间、当前状态条件搜索查询功能,对于检查任务状态,能够查看未发起检查、检查中、已办结状态信息。
③联合监管
围绕联合监管线索,支持按联合监管任务名称、发起部门名称、任务发起时间条件搜索查询功能,对于检查任务状态,能够查看未发起检查、检查中、已办结状态信息。
④专项检查
围绕专项检查线索,支持按专项检查任务名称、发起部门名称、任务发起时间条件搜索查询功能,对于检查任务状态,能够查看未发起检查、检查中、已办结状态信息。
(3)任务发起
系统通过列表展示本部门已发起的所有任务,包括任务编号、任务名称、任务来源、检查日期、发起日期、当前状态等信息。
5.1.3任务跟踪
通过通用执法监管运行系统可对任务进行跟踪,系统支持分角色查看任务跟踪情况。
(1)待检查
系统分角色支持待检查任务跟踪。如下:
执法人员角色:展示所有待接收的任务,执法人员查看后进入检查中模块;
部门领导角色:展示本部门所有待接收的任务。
系统支持按任务来源、监管对象、检查日期、发起日期条件搜索待检查任务,提供任务列表信息查看,包括任务类型、任务来源、来源信息、监管事项、检查日期、行政相对人及检查内容信息。
(2)检查中
系统分角色支持检查中任务跟踪。如下:
执法人员角色:展示所有检查中的任务,执法人员反馈并办结后进入已完成模块;
部门领导角色:展示本部门所有检查中的任务。
系统支持按任务来源、监管对象、检查日期、发起日期条件搜索检查中任务,提供任务列表信息查看,查看任务当前未反馈或是已反馈状态。
对于已反馈状态的任务,可以查看检查详情、现场处罚登记信息。
(3)已完成
系统分角色支持已完成任务跟踪。如下:
执法人员角色:展示所有检查中的任务,执法人员反馈并办结后进入已完成模块;
部门领导角色:展示本部门所有检查中的任务。
系统支持按任务来源、监管对象、检查结果、检查日期条件搜索已完成任务,提供任务列表信息查看,能够查看已完成任务详情信息。
(4)整改待复查
展示本部门所有整改待复查的任务,所有人可以对复查的任务进行反馈,同时系统支持授权可见。
系统支持按任务名称、任务来源、上次检查时间、应复查时间条件搜索整改待复查任务,提供任务列表信息查看,能够看到任务详情、历次检查信息及任务反馈信息内容。
5.1.4结果复核
系统支持结果复核,复核后提供结果公开功能。
(1)结果复核
系统提供执法任务结果复核功能,支持查看、复核功能,可以按照任务来源、监管对象、检查结果、检查日期条件进行搜索,复核分通过、不通过,支持复合意见反馈。
(2)结果公开
系统提供执法任务结果信息公开功能,提供查看、发布及批量发布操作,支持按照任务来源、监管对象、检查结果、检查日期条件进行搜索。
5.1.5统计查询
系统围绕综合查询、监管总览、监管事项、监管对象、执法人员,提供统计查询功能。
(1)综合查询
系统提供综合查询功能,可看到针对某次任务全过程信息。
通过列表,能够显示所有任务,支持查看任务详情及任务涉及的所有监管行为列表,并可看到此任务的全流程处理日志信息。
(2)监管总览
在统计查询页面上,提供监管信息总览,能够展示本部门监管事项数、抽查事项数、执法检查人员数、监管对象数、监管对象数、按类型的检查数等情况,形成统计报表。
(3)监管对象
能够综合分析监管对象,查看详情信息,涉及监管对象编号、监管对象名称、行政检查次数、行政处罚次数、行政强制次数以及其他行为次数内容,形成统计报表。
(4)执法人员
能够综合分析执法人员情况,涉及执法人员编号、执法人员姓名、所属部门、执法次数及按时完成率内容,形成统计报表。
5.2其他监管(行为登记)
5.2.1行政处罚行为登记
通过行政处罚行为登记模块,支持处罚行为登记,涉及监管事项、处罚依据、处罚程序、是否听证、审核意见、处罚结果等信息。
支持按行政处罚行为名称、实施机构、登记时间等条件搜索行政处罚行为信息,支持列表查看,能对本部门行政处罚行为数据进行修改。
5.2.2行政强制行为登记
通过行政强制行为登记模块,支持强制行为登记,涉及监管事项、违法事实、强制依据、强制执行类型、行政强制措施、强制结果等信息。
支持按强制行为名称、实施机构、登记时间等条件搜索行政强制行为信息,支持列表查看,能对本部门行政强制行为数据进行修改。
5.2.3其他行为登记
通过其他行为登记模块,支持其他行为登记,涉及监管事项、案件来源、行政相对人、监管措施、结案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信息。
(六)系统对接整合技术要求
6.1与江苏省政务服务门户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
根据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标准,对接江苏省政务服务门户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姑苏区“互联网+监管”监管门户用户的注册、登录功能与政务服务门户统一。
6.2与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
与姑苏区“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对接,实现多方业务数据互联互通。
6.3与姑苏区各部门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对接(开发标准对接接口)
制定业务交换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利用全区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部门执法监督系统对接,提供与每个部门业务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
6.4与姑苏区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与姑苏区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及对应监管业务数据的同步。
6.5与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对接
与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监管对象信息同步。
6.6与姑苏区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接
与统一工作界面对接
监管库管理与统一工作界面对接,实现统一用户管理和单点登录服务。
与共享交换系统对接
与共享交换系统对接,实现系统间数据的交换共享。
6.7与姑苏区政务业务协同体系对接
与姑苏区政务业务协同体系对接,实现支撑平台统一注册管理,统一门户入口,同时政务工作人员统一认证登录功能复用区级统一用户体系实现单点登录,项目消息协同功能复用区级统一消息协同体系实现。
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条件: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5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8本项目不接收进口产品。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或者未划分类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5.1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6日。
5.2 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5.3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进入“供应商”系统,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5.4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5109455(业务咨询)
5.5文件获取
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报名完成后在弹出的下载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在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设计图纸等确实无法上网公告的资料,代理机构将无偿发放给供应商,不作领取登记。
5.6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7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5109455(业务咨询)
6、 质疑要求:
6.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6.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或邮寄接收。
6.3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叶韵
6.4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7
6.5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室。
7.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19年12月20日10:00~10: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10:30时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0日10:30时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 份
- 本项目预算为195万元整,最高限价:195万元整。
10.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陈豫
电话:65332470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友新街道解放东路117号6楼
11.采购代理机构(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室
联系人:叶韵、吴苏玲、高飞、李文祥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7 传真:65231143
-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