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松陵派出所的委托,就车辆维护及保养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对原采购文件进行更正(变更),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车辆维护及保养服务
二、采购文件编号:SZTMD2020-WJ-C-001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月17日
四、招标文件更正(变更)说明:
根据《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苏财购〔2020〕16号)》的相关工作要求。经与采购单位确认,本项目恢复磋商采购活动,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原文件中: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加分。响应单位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如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一个项目中包含多项货物采购的,按其中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的价格或价值部分给予价格折扣。
更正为: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的精神,对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给予价格评审加分。响应单位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如中标价格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一个项目中包含多项货物采购的,按其中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的价格或价值部分给予价格折扣。
(二)原文件中:5、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
如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投标文件中小微企业必须提供响应人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复印件,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
更正为:
5、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
如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投标文件中小微企业必须提供响应人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复印件,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材料、资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政策。
(三)、现恢复采购活动,开标时间安排如下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4月27日13:00 (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0年4月27日13:30 整(北京时间)”
(四) 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4.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下载并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采购文件附表,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各投标单位应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用)》” 要求参加采购活动。http://www.szzyjy.com.cn/wjqfzx/035001/035001001/20200302/3bfd6d82-b409-4360-946c-ed4e66617434.html。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五、联系事宜:
1、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松陵派出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笠泽路19号
联系人:沈明龙
联系电话:0512-63456603
2、采购代理人(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电话:0512-65231142-8007 传真:0512-65231143
联系人:高飞、叶韵、吴苏玲
六、有关说明:
1、本公告作为原采购文件及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2、本公告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及原公告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3、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4-14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松陵派出所关于车辆维护及保养服务的暂停公告
【发稿时间:2020-01-30】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松陵派出所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车辆维护及保养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做如下补充(变更)通知:
一、采购编号:SZTMD2020-WJ-C-001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车辆维护及保养服务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月17日
四、补充(变更)内容:
根据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6 号),本项目暂停采购。恢复采购公告发布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事宜
1、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松陵派出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笠泽路19号
联系人:沈明龙
联系电话:0512-63456603
2、采购代理人(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电话:0512-65231142-8007 传真:0512-65231143
联系人:高飞、叶韵、葛希璟、吴苏玲
六、有关说明
(1)本公告作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2)本公告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3)本公告在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