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提供的工贸企业三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TMD2020-C-012-A号
二、采购内容:工贸企业三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项目
三、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
(万元) |
服务周期 | 具体划分 |
1 | 工贸企业三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项目 | 第二标段:35万元整 | 签订合同生效后开始到2020年10月30号结束。 | 第二标段:服务吴江等5个地区50家企业,费用35万元。 |
2.采购内容技术要求
2.1.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对已达到三级标准化的工贸企业(不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标准化运行质量进行审计。
2.2.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江苏省安监局制定的《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大纲(试行)》(苏安监 [2015] 110号)要求,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进行审计,包括安全生产目标与计划、组织机构与职责、规章制度、教育与培训、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与风险管控、事故应急管理、绩效评定。
四、采购项目预算:
第二标段:35万元整。
采购单价最高限价:7000元/家(检查两次)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A、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或者未划分类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4日。
2、报名方式:
2.1申领CA: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以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2.3采购文件获取: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到左侧采购文件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4技术咨询:
①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② 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③ 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61452091
④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3、响应文件接受信息:
(1)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或谈判等)现场,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请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2)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到左侧采购文件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七、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0年6月16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13: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0年6月16日13:30(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电话:13906203980 传真:0512-65231143
联系人:李文祥、吴苏玲、叶韵、高飞
九、采购人: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王新
电话:68611770
联系地址:苏州市虎丘路88号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十一、请贵单位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二、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十三、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十四、公告期: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