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17-N-T-006苏州高新区第三中学校关于微机房桌椅更新项目的谈判公告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第三中学校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微机房桌椅更新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谈判编号:SZTMD2017-N-T-006号

二.谈判内容:微机房桌椅更新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谈判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7年7月6日下午16:00。

2.报名: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1)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营业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材料均要求加盖公章。

3.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谈判。报名及获取地点:因统一装修临时地址:苏州市十梓街327号沧浪科技创业园1号楼604室。

五.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7月12日13:00–13:30

2.谈判时间:2017年7月12日13:30

3.谈判地点:苏州市十梓街338号姑苏征信产业园4号楼2楼会议室

六.采购预算及谈判保证金:

1.本次谈判预算金额:160000元。

2. 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形式,于谈判截止时间前与谈判文件一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开具收据。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无效响应处理。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一致,否则不予确认。采用其他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待成交结果确定后,成交供应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元)。

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5129055976104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工业园区支行

七.联系方式:

1、苏州高新区第三中学校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13962172107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因统一装修临时地址:苏州市十梓街327号沧浪科技创业园1号楼604室

联系电话:0512-65231143  传真:65231143

联系人:高飞、李文祥、李开荣

3、苏州高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八. 参加单位应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九.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十.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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