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提供的苏州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影响、优化问题与长效机制研究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TMD2019-C-046
二、采购内容:苏州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影响、优化问题与长效机制研究
(一)研究范围
研究范围是苏州全市,即姑苏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6个区和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4个县级市所辖区域。
(二)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为2016年-2025年。
(三)研究目的
做好全市能源消费强度、能源消费品种分行业、分地区的摸底分析,做好重点企业和用能大户的能源消费横向和纵向分析对比,通过行业能源消费量优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配套政策设计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方案。制订分地区和分年度实施计划,落实目标,压实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四)基本原则
——科学摸底,分类统计。遵循实效性、准确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原则,科学设计调查方式和调查对象,对大量信息进行准确严格的统计和分析,将汇总的资料以理性化的数据表示出来,精确地反映调查结果。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突出影响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的关键性因素,既要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创新实践“两山论”,又要紧抓经济建设这一中心,通过能耗“双控”,倒逼加快经济方式发展转变。
——目标管理,强化考核。在充分结合分析地方经济发展形势基础上,应实行分行业、分产业的管理原则,有针对性地限制国家、省确定高耗能行业及国家确定的产能过剩行业发展,突出能耗强度和总量的地方政府总负责制,逐级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健全法律规章,完善考核体系,强化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追究。
——完善体制,创新机制。率先探索系统完整的能耗“双控”管控措施,着重提出能耗总量的控制机制,建立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运行有效的管理体制,全面挥政府、企业的积极性。积极创新用能权交易、区域能评等机制,健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执法体系,形成能耗“双控”的长效机制。
(五)行动方案主要内容和要求
(1)做好摸底分析。对全市能源消费强度、能源消费品种分行业、分地区摸底。梳理重点企业和用能大户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情况,对全市用能数据做深入调研,为全面理清经济发展指标和用能情况做基础支撑。
(2)做好统计分析和研究。按行业类别、产业结构和地区产业特点分析经济和产业指标和用能指标之间的相关关系,分析全市主要能源消费品种,能源消费结构特点。构建数据分析模型,研究分析各行业能源消费变动对全社会经济、工业经济等增长的影响。
(3)研究完善各地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情况的预警、预测分析。根据总量控制要求,研究细化分地区能耗总量定期预警方法,为加强各地总量控制和高耗能行业节能审查项目的管理提供依据和方案。
(4)建立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优化和控制机制。明确实施重点,制定分产业、分行业的能源消费量优化方案,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配套政策设计方案,确定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可落地、可操作的技术路径,探讨区域能评和用能权交易的在能耗“双控”目标下的应用;
(六)成果要求
1、苏州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影响、优化问题与长效机制研究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2、研究课题包括文本、重点产业、地区和行业分析表、合理控制能耗消费总量的可行性措施和长效机制研究。
3、提供课题成果20套,规格为A3或A4。
4、计算机文件要求
全部设计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6.0以上的格式文件,重点项目表采用Microsoft excel6.0以上的格式文件。提供的电子文件应当满足建设数据库系统的要求。
(七)工作要求
1、咨询单位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听取有关部门意见。
2、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课题成果。
3、咨询单位提交的行动方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改委有权终止合同: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
(2)提交的成果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同意,逾期上报行动方案成果的。
(八)时间安排
1、2019年9月31日前,完成行动方案初稿。
2、2019年10月1日-10月31日,征求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形成评审稿。
3、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组织专家会进行咨询论证,在专家咨询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正式稿。
三、采购项目预算:3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A、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0512-68617635。
2、供应商注册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页面>用户流程说明中查看。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28日。
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磋商时必须随身携带CA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其响应文件无效。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 质疑要求:
(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或邮寄接收。
(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叶韵
(5)联系电话:18115486441
(6)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
六、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19年5月5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5日09: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19年5月5日09:30(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室
电话:0512-65231142、18115496441 传真:0512-65231143
联系人:叶韵、高飞、吴苏玲
八、采购人: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李慧
联系电话:68616941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
九、请贵单位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十一、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十二、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