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对建筑垃圾五分类服务项目(包括绿化垃圾粉碎、大件垃圾粉碎)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TMD2019-WZ-G-008
2、招标内容:建筑垃圾五分类服务项目(包括绿化垃圾粉碎、大件垃圾粉碎)。
2.1作业服务内容:
将运至分拣场的建筑垃圾进行五分类分拣处理(包括绿化垃圾粉碎、大件垃圾粉碎)。
2.2人员及车辆相关要求:
2.2.1人员相关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作业时间 |
1 | 项目管理员 | 1 | 7:30-11:30
13:00-16:30 |
2 | 叉车驾驶员 | 1 | |
3 | 门卫 | 1 | 17:00-7:30 |
4 | 粉碎设备作业员 | 4 | 7:30-11:30
13:00-16:30 |
5 | 分拣作业人员 | 5 | |
6 | 5T挖掘机(含作业人员) | 7:30-11:30
13:00-16:30 |
|
合计 | 12 |
人员到位期:响应单位应在作业合同服务期起始日期30日前完成人员招聘、培训、作业并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数量配置到位。
2.2.2设备相关要求:
1)挖掘设备(含作业人员、燃油费、维修等)运行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挖掘设备)。
2)采购方提供1辆符合作业要求的叉车。叉车的燃油、维修等运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3)由于现场实际工作需要,投标单位需自行配置部分车辆,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4)分拣场站点内设施设备由采购方购置。
5)分拣场站点运行中产生的水电费及设施设备增添、更换、维修均由采购方负责。
2.3 管理责任区域,垃圾收集点、指定的垃圾处理站位置等,投标人应对作业现场进行踏勘,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作业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响应单位对运输作业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2.4 项目服务要求
2.4.1总体要求
人员配备不低于作业任务量清单中的要求。
2.4.2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全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人员工资标准及加班费、高温费、社保、税金计算均须满足当地政府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要求。
2.4.3管理要求
1)5T挖掘设备为投标方自有或租赁,叉车由采购方提供。中标单位承担挖掘设备及叉车运行的安全责任。挖掘设备(5T)产生的费用(含作业人员、燃油、维修等)由中标单位承担,叉车产生的费用(含燃油、维修等)由采购方承担。
2)中标单位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建筑垃圾五分类处理安排,必须服从所在区域属地政府环卫管理部门的管理。
3)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安全生产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办理相关安全保险,并承担挖掘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
4)中标单位应为项目作业人员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按采购人要求每月按统一格式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运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信息、车辆运行信息、垃圾处理量和自查考核情况等,并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6)作业服务期间内机驾作业人员、分拣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在3个工作日前书面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同意后方可变动。
作业过程中,中标单位车辆如发生临时调整,应实时跟采购方报备,获得采购方允许后方可调整。
7)作业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中标人的法定代表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
8)突发事件、遇上级检查、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应落实应急保障措施,配合采购人及属地政府,保证处理站垃圾及时处理。
3、采购预算:贰佰壹拾贰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2129880.00)
最高限价:贰佰壹拾贰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2129880.00)
- 项目名称:建筑垃圾五分类服务项目(包括绿化垃圾粉碎、大件垃圾粉碎)。
5、项目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6、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7、合格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4日。
(2)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具体操作请查看附件3),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政府采购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具体操作请查看附件3),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0-850-3300 (软件客服)
0512—69820826 (业务咨询)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4)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报名完成后在弹出的下载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设计图纸等确实无法上网公告的资料,代理机构应无偿发放给供应商,不作领取登记。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9、质疑要求:
9.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9.2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9.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接收。
9.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吴苏玲。
9.5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9.6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
10、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5月30日14:00-14:30
接受截止时间:2019年5月30日14:30整
接收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开标信息:
投标时间:2019年5月30日14:00-14:30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30日14:30整
开标时间:2019年5月30日14:30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苏玲、高飞、叶韵、李文祥
联系电话:65231142-8006 传真:65231143
联系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
13、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戈建明、葛军林
联系电话:0512-66368342
地址:木渎镇珠枫路101号
14、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15、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政府采购监管电话:(0512)66262204。
16、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