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19-Y-C-006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大气走航监测定点服务商的磋商公告

受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提供的苏州工业园区大气走航监测定点服务商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TMD2019-Y-C-006号

二、采购内容:苏州工业园区大气走航监测定点服务商

三、采购项目预算:40万元

最高单价:2.5万元/天;

服务时间:16天(含昼夜)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2018 年 6 月 13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指标是通过三年努力大幅度减少重污染天气,明显改善空气质量,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排放限值,指出控制 NOx 和 VOCs 排放是部署 PM2.5 和臭氧防控的重点。扬尘、燃煤、工业和机动车等污染源导致污染物 SO2、CO、PM2.5、NOX、VOCS和 O3显著上升,引起了光化学污染及灰霾等主要大气问题。

本项目针对区域污染问题,希望对环境空气中PM2.5、PM10、NOX、O3、CO、SO2、VOCs、NH3、H2S 进行快速走航检测,锁定PM2.5、PM10、NOX、O3、CO、SO2、VOCs、NH3、H2S重点污染区域及污染源,对 VOCs 物质种类进行现场快速、准确的定性定量分析。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对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和无机常规因子及特征因子的走航监测工作,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进行摸底调查,画出污染浓度地图,弄清污染物的时空分布、物种、浓度、分布、来源及排放规律等。

(2)依据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浓度地图,明确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确定大气污染因子清单。

(3)针对敏感点(国控点)、异常点位(异味投诉等)周边的快速筛查,精准找出点位周边的异常排放源,协助执法。

(4)建立评估体系,通过持续化的走航检测,为精准管控,靶向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响应单位需配备的设备仪器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内容要求 数量 单位
1 VOCs走航监测系统 详见技术要求 1
2 常规因子监测系统(PM2.5、PM10、NO2、O3、CO、SO2) 详见技术要求 1
3 NH3分析仪 详见技术要求 1
4 H2S分析仪 详见技术要求 1
5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详见技术要求 1
6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详见技术要求 1
7 车载式大气采样系统 详见技术要求 1
8 多元校准系统 详见技术要求 1
9 零气发生器 详见技术要求 1
10 采样系统 详见技术要求 1
11 渗透炉校准仪 详见技术要求 1
12 走航分析软件 详见技术要求 1
13 走航监测车辆 详见技术要求 1
14 走航数据服务 按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提供 14

(四)服务内容:

1、时间要求:

本项目采购走航数据服务时长16天,具体走航时间以招标方需求为准。

2、 监测要求:本项目采购走航数据服务监测因子包括但不限于:PM2.5、PM10、NOX、O3、CO、SO2、VOCs、NH3、H2S。

3、 内容要求:

在走航时段内将走航区域进行网格化处理,通过对不同区域开展科学、系统的网格化走航,全面、快速、精准诊断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和无机常规因子及特征因子的整体分布情况,结合GPS和污染因子浓度绘制走航区域的污染地图。明确区域在全天分别进行走航,锁定重点污染区域。

通过重点区域的常态化走航,依据走航结果,对走航数据进行研判分析,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的可以企业进行甄别。针对政府层面的管控措施,在重点管控区域,通过管控前后的走航监测,对比分析该区域污染因子排放关键物种、排放浓度等变化规律情况。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六、参加磋商报名及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6月13日每日9:00~11:00以及13:00~17:00(节假日除外)。

(1)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上述材料须装订成册。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

报名及获取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七、质疑要求: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接收。

(3)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吴苏玲

(4)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5)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八、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6月18日13:30~14:0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年6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磋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九、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室

电话:0512-65231142-8006         传真:0512-65231143

联系人:吴苏玲、李文祥、高飞、葛希璟

十、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大队

联系人:钱文杰  联系电话:62588865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十一、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二、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70

十三、公告期: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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