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19-G-085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苏州市公安局合成侦查工作综合平台(三期)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市公安局合成侦查工作综合平台(三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TMD2019-G-085

二、招标内容:苏州市公安局合成侦查工作综合平台(三期)

三、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背景

随着“合成侦查工作综合平台二期”建设完成。“合成侦查工作综合平台”已经在案件为核心分类保存各类信息的基础上接入搭载了更多系统和功能,让更多其他系统的信息集中起来而不被浪费,减少多系统录入,为侦查工作节约警力,“平台”功能得到更加充分地发挥。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基层提出了更多需求,希望继续扩展信息来源,进行更多的信息深加工,进一步提升系统对信息的自动智能化处理能力,提升信息使用效率,节约人力,发挥更大价值。

1.2、建设目标

1.2.1总体目标

优化使用体验,扩展信息来源,提升信息处理速度和利用率。包括:

?? 进一步整合数据资源,对接更多系统;

?? 提升基础信息采集的处理和质量;

?? 提升对情报线索的深入挖掘能力;

?? 增强数据分析功能;

?? 提升系统工作管理与评估能力。

1.2.2设计原则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 实用性。功能应与实际切合,从实战角度满足使用需要。

?? 可靠性。系统应当运行稳定,响应及时。

?? 安全性。加强侦查过程中和破案后的信息安全管理,对需要保密的信息应当保证无关人员不能查阅。

?? 人性化。系统界面和功能使用人性化,符合使用习惯,操作便捷。

1.2.3设计依据

平台主要遵循公安部相关文件规定,主要包括:

《金盾工程总体方案设计》;

《金盾工程安全保障体系总体设计方案》;

《公安无线接入系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公安信息移动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

《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

《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总体方案设计》;

《公安信息公网移动接入及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

《公安信息移动接入及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管理暂行规定》(公信通[2006]541号);

《移动警务B/S应用安全接入规范》;

《移动警务系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二)建设内容

2.1建设内容

合成侦查工作综合平台三期项目所建设的功能主要围绕以下几个目标所开展:1、数据资源整合;2、加强基础信息的采集与处理,提高数据质量;3、情报线索挖掘;4、数据分析与展示;5、工作管理与评估。

2.1.1数据资源整合

2.1.1.1 对接纵横工程

对接纵横工程系统。

2.1.1.2 对接技侦大数据资源

对接技侦大数据资源,实现信息推送、信息接收、信息展示及提醒,信息反馈及推送。

2.1.1.3 对接相关业务系统

对接以下业务系统:

?? 省级刑专系统部分模块;

?? 省厅视频侦查综合应用平台部分模块;

?? 交警非机动车系统;

?? 市级蛛网系统;

?? 路面盘查系统;

?? 统一用户人员、机构信息下载服务;

?? 大平台法律文书;

?? 电子卷宗系统;

?? 昆山新情报线索平台;

?? 昆山笔录平台新接口;

?? 园区笔录系统;

?? 现场空中数据采集系统。

2.1.2 基础信息采集处理与质量提高

2.1.2.1案件中心新增模块

案件新增“图像分析”“资金分析”“警企数据”“情报产品”模块。

2.1.2.2涉案图像文字识别

建立模型库和识别模型,识别视频图像中的文字信息,转化为文字格式,并可以手动编辑文本后保存。

2.1.2.3人员轨迹时空标注

添加案件视频轨迹时间地点标注。

2.1.2.4技侦类案串并信息提取

提取技侦类案串并,添加到案件。

2.1.2.5协作请求

在系统中配置侦查工作角色,可以发起、接收、查看、回复协作请求。

2.1.2.6最新线索推送

推送案件笔录、视侦图像、现场勘查、研判报告的最新线索情况。

2.1.2.7未录入线索提醒

案件未录入案件经纬度、图像时空信息、涉案号码、视频图像时,发送提醒。

2.1.2.8有效涉案图像标记

对上报的视侦图像是否有效进行标记。

2.1.2.9有效图像串并标记

对上报的视侦图像串并案信息是否有效进行标记。

2.1.2.10案件引导式侦查。

图形化显示案件初侦初研、专业侦查、协作请求工作状态,并可跳转工作对应的模块。

2.1.2.11手机唯一标识号提取

通过技侦调取涉案手机串号。

2.1.2.12涉案非机动车标识号提取

提取非机动车车牌、钢印号获取车辆详细信息。

2.1.2.13受害人与登记物品信息关联

关联受害人与被盗窃的非机动车。

2.1.2.14案件发案时间校准

可重新录入发案时间,对发案时间进行校准。

2.1.2.15外省市案件导入和处理

添加外地案件模块,批量导入获取的外市外省案件数据,抽取号码标签数据。

2.1.3情报线索挖掘

2.1.3.1 相同标识号分析

通过标识号,比对出具有标识号相同的案件。

2.1.3.2 比中信息提醒

?? 标识信息实时提醒。

?? 「串并案推送」定时提醒。

2.1.3.3 串案侦办

根据串案侦办流程添加引导式侦查图形,将串案中的案件线索信息进行集中展示查看。

2.1.3.4 图形化分析

?? 提供 “分析版”;

?? 可在分析版添加、删除案件、标签;

?? 可自动展开案件、标签关联对象

?? 可自动建立关联;

?? 自动清理案件、标签;

?? 自动对分析版内对象进行布局;

?? 可为手动添加关联依据;

?? 可调取分析版内案件信息;

?? 可建立分析图库;

?? 可进行图片比对;

?? 可记录比中图片;

?? 图片关联标签图形化展示;

?? 可保存分析结果保存到之前创建的分析;

?? 分析版查看图片缩略图;

?? 可发布分析;

?? 分析结果列表;

?? 可导出分析结果;

?? 可分享分析结果。

2.1.3.5自然语义智能分析

2.1.3.5.1非文本文件抽取

OCR图像文字识别、PDF和WORD文件文本抽取。

2.1.3.5.2刑侦分词库管理

通过机器学习方法自动添加分词,以及人工手动添加。

2.1.3.5.3刑侦语料库管理

通过机器学习算法对大量语料库进行处理。

2.1.3.5.4刑侦自然语言处理引擎

实现自然语言处理中文分词、词性标注、实体识别、标签分类等基本功能。

?? 数据预处理;

?? 规则引擎;

?? 规则开发;

?? 模型配置;

?? 模型标注。

2.1.3.5.5智能标注

?? 类型识别。

?? 部位识别。

?? 区域识别。

?? 时段识别。

?? 手段识别。

?? 损失物品识别。

?? 作案用具识别。

?? 接触型案件嫌疑人特征识别。

?? 被侵犯对象识别。

2.1.3.5.6任务管理

完成信息的自动和手动分析处理。

2.1.3.5.7标注管理

通过人工辅助手段,实现对智能标注信息进行确认、修正等操作。

?? 标签校验。

?? 已校验案件。

?? 标注历史。

2.1.3.5.8标签管理

提供对基础数据进行更新的功能。

2.1.3.5.9接口服务

词库管理接口、语料库管理接口、文本处理基本功能接口、实体识别接口和标签标注接口。

2.1.4数据分析与展示

2.1.4.1案件和人员分析

?? 24小时发案情况。

?? 重大敏感警情。

?? 24小时破案情况。

?? 24小时案别占比。

?? 县分局发破案情况。

?? 类案趋势走向。

?? 八类案件发案情况分析。

?? 传统侵财发案情况分析。

?? 电诈案件发案情况分析。

?? 重大案件发案情况分析。

?? 涉案人员分布。

?? 受害人员分析。

2.1.4.2基础信息采集分析

2.1.4.2.1信息可见范围。

根据登录用户角色,提供用户管辖区域内案件相关信息的采集录入情况。

2.1.4.2.2统计数据

?? 侵财类案件总数。

??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总数。

?? 笔录采集。

?? 特征标注。

?? 经纬度采集。

?? 视频采集图像。

?? 视频图像串数。

?? 录入不规范数。

2.1.4.2.3 Excel导出

根据用户权限导出列表。

2.1.4.2.4数量跳转

点击与案件相关的统计结果数,可以查看该数量相关的列表。

2.1.4.2.5分局个性化展示设置

可按分局展示统计结果。

2.1.4.3刑事类案件涉案图像录入情况汇总分析

2.1.4.3.1信息可见范围

根据登录用户角色,提供用户管辖区域内案件相关信息的采集录入情况。

2.1.4.3.2统计数据

?? 统计各分局盗窃案、诈骗案、抢劫、抢夺案某段时间范围内立案数;

?? 统计视频图像72小时内录入数、72小时外录入数;

?? 统计各分局指定时间范围内立案总数、视频图像录入总数、录入率。

2.1.4.3.3 Excel导出

根据用户权限导出列表。

2.1.4.3.4数量跳转

点击与案件相关的统计结果数,可以查看该数量相关的列表。

2.1.4.4业务数据监测

?? 业务数据监测;

?? 串并案监测;

?? 用户访问监测;

?? 关联模块展示。

2.1.5工作管理与评估

2.1.5.1情报产品管理

?? 情报产品;

?? 情报统计。

2.1.5.2视侦工作专题评估

根据分局制定对应的评估规则和统计分析办法。

2.1.5.3管理信息字典维护

指定用户可对信息字典数据进行检索、添加、删除、编辑操作。

2.1.5.4重大敏感警情设置

指定用户可在系统中添加、编辑、删除重大敏感警情模板,系统定时自动抽取警情信息,与模板进行自动分析比对,提醒查看。

2.1.5.5重点人员状态变更提醒

可进行人员关注,系统定时自动比对被关注的重点人员,当人员状态变为「入所」,向关注人发送通知。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4.5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或者未划分类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0512-68617635。

5.2供应商注册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页面->用户流程说明中查看。

5.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0日。

5.4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

5.5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留有充分的时间,在2019年7月25日9:00~9:30时携带CA成功完成解密,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无效。逾期完成以上工作的供应商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6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 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六、 质疑要求:

6.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6.2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或邮寄接收。

6.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叶韵

6.5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7

6.6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七、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19年7月25日09: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25日09:30时

开标时间:2019年7月25日09:30时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

九、预算金额: 1380000.00元整,最高限价1380000.00元整

十、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志远

电话:0512—68707220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吴中西路888号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联系人:高飞、叶韵、葛希璟、吴苏玲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7 传真:65231143

十二、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三、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十四、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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