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姑苏区环境保护局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东风枢纽、娄江向阳桥、西塘河、青龙河水质自动站运行维护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TMD2019-GS-C-006号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东风枢纽、娄江向阳桥、西塘河、青龙河水质自动站运行维护服务
三、采购需求;
1、背景概述:
目前,苏州市姑苏区新建的3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将于2019年7月底结束质保范畴,1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将于2019年11月底结束质保范畴。
为实时了解姑苏区河流的水质情况,对水体污染起到预警作用,姑苏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底在东风枢纽、娄江向阳桥、西塘河、青龙河投资建设了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这些水质自动站实现了水环境实时动态监测,提高了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增强了水环境和蓝藻的预警、预测能力,科学调水,实现为政府决策和公众提供服务。
为保障上述站点自动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综合决策提供稳定有效的数据,现采取第三方运行维护方式对已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进行运行管理。运行维护单位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有效期为18个月(其中青龙河站14个月),依据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如出现严重影响维护质量的重大事件可提前中止合同。
2、采购内容及需求:
四个水站共17台套自动监测仪表(共32个监测项目)及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人工、交通)、5000元以内备品备件、质控用便携式仪表、运维调试专用工具等。
2.1服务期限:18个月(其中青龙河站位14个月)。
2.2本次采购的项目为东风枢纽、娄江向阳桥、西塘河、青龙河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及管理,本次招标的站点及托管运维的主要监测设备如表1、表2所示。
表1 各站点及系统主要托管监测仪器
序号 | 站点名称 | 监测仪器 |
1 | 东风枢纽(里双河) | pH、水温、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氨氮、CODMn、总磷 |
2 | 娄江向阳桥(娄江) | pH、水温、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氨氮、CODMn、总磷 |
3 | 西塘河(西塘河) | pH、水温、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氨氮、CODMn、总磷、蓝绿藻 |
4 | 青龙河(青龙河) | pH、水温、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氨氮、CODMn、自动采样器 |
表2 系统主要设备配置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仪表工作方式 | 型号 | 生产厂家 |
1 | 五参数分析仪 | 传感器法 | S310 | 中兴仪器 |
2 | 氨氮分析仪 | 氨气敏电极法 | E310 | 中兴仪器 |
3 | 氨氮分析仪 | 传感器法 | S310 | 中兴仪器 |
4 | CODMn分析仪 | 高锰酸钾氧化-ORP滴定法 | E310 | 中兴仪器 |
5 | CODMn分析仪 | 全光谱 | C300 | 中兴仪器 |
6 | 总磷分析仪 | 过硫酸盐氧化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C310 | 中兴仪器 |
7 | 采样器 | 超标自动留样 | 定制 | 欧特莱新 |
2.3全面贯彻质量方针、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且适合于中心站监管—公司运行模式下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检测数据,不断提高水站的运行质量,并达到系统有效运行率90%。
2.4根据服务内容,投标单位在报价中应包含表3所列各部分工作的费用:
表3 报价应含的各部分工作费用
序号 | 服务项目 | 备注 |
1 | 备品备件、易耗品 | 单价5000元以下设备、配件、消耗品 |
2 | 社会化运行维护费 | 含维护过程产生的人工费、差旅费、交通费、垃圾处理清洁看护费等 |
3 | 设备维修费 | 根据维护经验,计算监测系统、包括空调等辅助设施日常维修费用 |
4 | 标准物质等测试质量控制费 | 质量控制工作产生的费用 |
5 | 年度维修等 | 投标单位认为需增加服务内容,包括系统大修,软件升级。 |
6 | 其他服务 | 根据运维要求提供各类报告,协助做好水站技术档案管理。 |
3、总体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仪表配件供应渠道。
3.2投标单位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在苏州设立服务及办事机构,运维技术人员须有水环境运维上岗证。
3.3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系统配件供应渠道。
3.4投标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实施方案(含应急事故处理方案,年度维修,备机提供),提出解决目前存在问题的措施,明确维护方法、周期、内容及技术保障。
3.5投标单位应列明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营及管理期间的各项费用预算开支(运维、年度维修)。
3.6在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及管理期间,在合同约束范围内中标单位拥有管理自主权;不能以任何形式外包合同规定的运行维护任务。
3.7在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及管理期间,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采购单位制订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理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及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采购单位提出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考核指标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接受采购单位代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考核。
3.8不论何时,中标单位都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中标单位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报告和传输有关的监测数据,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传递任何监测数据。
3.9财产保护:委托运营维护及管理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站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属甲方所有。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营及管理期间,中标单位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协助采购单位做好水站固定资产的管理、备品配件的登记等工作。
3.10投标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水质自动监测运维人员管理方案,提出解决稳定人员队伍的措施。
3.11投标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水质自动监测运维人员管理方案,提出解决稳定人员队伍的措施。
四、采购项目预算:85万元,最高限价:8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的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一)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姑苏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姑苏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姑苏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二)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姑苏区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日。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
(四)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9820846(业务咨询)。
2.苏州市姑苏区环境保护局综合处:0512-68728409。
(五)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六) 质疑要求:
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接收。
3.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吴苏玲
4.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5.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七、磋商文件递交和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7月18日13:00—13:30整(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18日13:30整(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磋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
八、磋商时间和地址:
开标时间:2019年7月18日13: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九、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孙慧娟
电话:68725608
地址:苏州市平川路510号
十、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联系人:吴苏玲、葛希璟、叶韵、高飞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十一、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十二、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综合处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十三、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