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TMD2019-G-152
2.招标内容: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
3.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围绕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协同监管和对监管的“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汇聚本地区有关监管数据,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对上与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下与各区(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横向与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为各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支撑,实现“一网监管”,通过系统建设进一步改进政府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招标清单及详细技术要求
软件功能模块清单
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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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系统 |
子系统 |
功能项 |
功能描述 |
1 |
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 |
服务门户 |
首页 |
集成展示监管综合服务,提供投诉举报功能入口、监管曝光台、监管动态、部门监管事项清单等内容。 |
监管曝光台 |
监管曝光台提供苏州市对监管对象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信息(可向社会公示)或案例信息。曝光台信息包含标题、副标题、引题、链接标题、链接网址、正文等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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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案例公示 |
对辖区各行业领域重点案例及处置方式、结果进行公示,包括案情简介、起因、过程、处置、结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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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监管事项清单 |
部门监管事项清单以部门进行展示,为社会公众提供监管事项查询服务功能,主要包括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查询功能和监管事项实施清单查询功能。用户可输入相关监管事项的关键词进行数据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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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模块 |
投诉举报模块为社会公众提供监管工作投诉举报入口,投诉举报内容具体包括投诉对象、投诉内容、投诉人联系方式等。系统提供投诉举报登记、查询功能,并展示选登的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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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
系统提供法律法规查询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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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平台 |
工作平台首页 |
通过工作平台首页,提供工作通知、标准规范、系统登录、其他系统入口、待办事宜、监管情况统计分析及可视化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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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录 |
提供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登录功能,为“互联网+监管”系统相关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提供统一工作入口,统一身份登录后展示工作人员待办事宜及消息提醒,实现单点登录、信息集成,并通过工作平台承载相关应用,实现业务一体化办公,消除部门之间信息沟通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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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共享 |
知识查询服务:依托监管数据中心知识库,为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法规等资料的查询服务,能够按部门、时间等多维度检索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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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下载服务:针对工作人员查询的知识信息,提供知识下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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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共享服务:针对工作人员查询的知识信息,可生成共享链接,方便工作人员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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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管理系统 |
任务新建:新建任务支撑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需要开展的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等任务,支持自动接收上级下发任务并新建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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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分发:监管部门创建的监管任务及时转发给任务接收部门,并及时通知任务接收部门按时完成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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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任务:在办任务展示仍然在执行的任务,查看所有在办任务的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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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反馈:分发到监管部门的任务,通过任务反馈将执行结果及时反馈给创建任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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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回退:任务分发给监管部门以后,监管部门可依据本部门的职责,确定该任务是否该由本部门来执行,若监管部门认定该任务不该执行,可将任务及时回退给分发任务的监管部门,告知分发任务的监管部门回退原因。分发部门收到回退任务后可对回退的任务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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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催办:当有紧急任务或已超期任务时,需任务接收部门尽快处理,该功能允许创建任务的监管部门,催促任务接收部门及时完成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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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归档:任务执行完成以后,需要对任务进行归档存储,成为日后查询的历史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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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分析 |
综合分析:展示监管对象分布、监管概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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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清单:展示市直部门目录清单、地方辖区目录清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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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管理:展示任务办理占比图、任务办理趋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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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行为分析:展示所辖区县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行为数据上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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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对象:展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专 社、组织、个人、特种设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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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式:展示监管方式数量分布、监管行为分类占比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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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信息服务 |
检索查询服务:结合模糊检索、精确检索、定制检索等多种查询方式,根据用户查询请求,运用检索技术,获取监管信息资源,生成查询结果,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精准的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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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报告服务:为权限用户提供多种报告自定义配置功能,结合业务需求选择自定义报告要素,生成相应分析报告,也可根据监管数据分析内容,自动生成对应模板的分析报告,并将报告分类整理存入大数据中心相关库中,实现分析报告的统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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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事件跟踪反馈服务:聚焦重点事件和重大案件,通过系统对接,全面跟踪分析事件案件的发生、根源、动态、影响和舆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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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中心 |
为各业务子系统提供统一用户中心管理,包括用户管理、账户管理、角色管理、机构管理、权限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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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预警系统 |
风险模型:提供企业、行业、领域等维度的大数据在线建模功能,包括指标管理、模型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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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识别:自主设定风险模型运行周期,查看风险日志,自主发现风险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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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研判:为发生风险提供及时预警提醒、协商会商处置等功能,包括研判规则、风险监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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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处置:为部门核查处置已发生的风险,进行风险应对和解决,并记录风险核查处置过程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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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评价系统 |
监管可视化:提供统一的可视化展示,包括监管事项清单、监管事件分布、部门人员分布、任务概览、市直部门监管效能分布、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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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专项分析:监管专项分析主要提供监管业务专题分析,包括以下五个专题,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信用监管、投诉举报,监管专项分析大屏为领导提供对执法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了解的窗口,以数据辅助领导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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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统计分析:利用苏州市监管数据中心基础数据和智能化统计分析工具,开展复杂要素的关联分析。按照不同维度和主题内容对监管数据和结果进行分类,开展监管对象类型、结构及分布等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提供按地区、行业、部门等不同维度的统计分析报表,生成相关综合分析评估报告,并进行可视化展示。对执法监管行为、检查方式、检查形式、参与部门、参与人员等多项指标做综合统计分析,形成监管一张表。用户可以通过一张表清晰的了解到全市执法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列表支持下钻,用户可以下钻跟踪了解具体的某一项工作开展情况。报表支持多条件综合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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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监管系统 |
视频监管:视频监管将各部门、各地区的不同厂商的监控前端设备、监控系统、监控平台前端视频监管资源接入非现场监管系统,实现监控资源融合汇聚和实时调度。系统应支持GBT28181、ONVIF、IP、H.323、V2V、厂商SDK等标准,通过统一标准协议无缝对接各类标准视频监控平台或监控设备,解决视频监控平台间的层次级联与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问题,实现对监管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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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监管:物联网监管通过采集各局办部门的物联网业务系统可视化界面,以视频流的方式汇聚非现场监管系统平台,统一接入、集中管理和数据共享共用,通过监管中心的监管画面调度终端实现“一屏通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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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监管:大数据监管获取各局办部门的监管展示界面、业务系统界面等,通过“一屏通览”监管手段将各级各类大数据监管系统资源接入非现场监管平台,归集在一个屏幕上,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提高非现场监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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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用执法监管系统 |
市级监管运行托底系统 |
建设市级监管运行托底系统,明确应用部门、细化实施要素、固化运行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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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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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监管 |
建设联合监管系统,支撑市级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实现上级下发联合监管任务的统一管理,以及市级联合监管任务的发起、流转、办理过程与结果的数据全程留痕,联合监管系统对外对接市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对内协同各部门执法监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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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 |
建设信用监管系统,汇聚整合本地区监管对象处罚记录、经营异常记录、信用异常记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并提供管理及综合查询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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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监管 |
建设移动监管系统,为苏州市各部门开展移动执法检查提供支撑,同时归集、整合移动监管的全过程记录,纳入监管行为信息库统一管理和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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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行为快速登记 |
建设监管行为快速登记模块,对行政检查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行为及其他行为进行快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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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系统对接 |
与苏州市政务服务综合旗舰店的对接 |
根据苏州市政务服务综合旗舰店建设的相关要求,融合建设市本级监管服务界面,以外部链接的方式,接入监管服务界面,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监管信息服务的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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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苏州市“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对接 |
将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监管数据中心登录模块嵌入至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平台的统一登录模块中,实现“互联网+监管”业务干系人在处理业务的同时,也能够以SS0的方式 直接查看支撑业务的相关数据资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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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身份认证系统的对接 |
苏州市“互联网+监管”工作平台作为工作人员的入口,用户注册登录需与市级大数据局实名身份认证体系进行对接,在此基础上进行注册登录,并与各部门互联网监管运行系统实现单点登录,无缝连接,避免工作人员二次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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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苏州市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对接 |
依托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制定相关数据交换标准和接口规范,利用苏州市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部门执法监督系统的对接,实现部门间监管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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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区县“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 |
各区县“互联网+监管”系统依托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制定的系统对接标准规范,实现与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满足跨级监管业务的协同和监管数据的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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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投诉举报平台的对接 |
完成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服务门户与苏州市“互联网+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接口对接,供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接入,实现投诉举报信息查询、信息登记及结果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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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系统集成需求 |
集成系统需求 |
传输性能:支持跨层级调度监管资源,可以直接调取底层监控摄像头的视频图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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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构融合能力:支持GB/T 28181-2016、ONVIF等多种规范和协议、支持厂商 SDK、API、行标对接 IPC、NVR、DVR 和视频监控平台、支持大规模、高品质、实时、双向对称的高清视频全交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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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资源管理能力:具备统一接入视频监管资源、物联网监管资源和大数据监管资源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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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单位需求 |
苏州市气象局:实现视频监管及大数据可视化界面的监管。视频监管需要接入气象局已有监控系统(气象局前端环境监测监控平台)提供接口,与本次监管中心平台部署的监控接入服务系统对接;大数据监管需要接入气象局大数据系统(苏州市气象安全监管平台)的可视化界面向监管中心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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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健委:实现大数据系统的可视化界面的监管。调取大数据系统(苏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电脑视频信号或大屏系统显示的视频信号,接入到监管画面复制终端,以实现大数据系统可视化界面向监管中心的推送及调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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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实现视频监管及物联网系统监管。视频监管使用已有的监控系统(危化品探头感知监控系统、社会面公共安全监控系统)提供接口与本次监管中心平台部署的监控接入服务系统对接;物联网监管的实现需要调取物联网系统(人员超限预警系统)的电脑视频信号或者大屏系统显示的视频信号接入到监管画面复制终端,以实现物联网系统可视化界面向监管中心的推送及调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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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实现大数据监管。大数据监管依靠将大数据系统(苏州市智慧城管大数据平台、苏州环卫大数据平台)的可视化界面向监管中心推送。需要使用视频分配器或视频矩阵切各换出1路用来调取大数据系统的电脑视频信号或大屏系统显示的视频信号,接入到监管画面复制终端,以实现大数据系统的可视化界面的推送。网络接入设备实现部署的设备通过视频网络接入监管中心非现场监管系统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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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交通局:实现大数据监管及物联网监管。将大数据系统(苏州市交通局指挥中心大屏)、物联网系统(危化品车辆跟踪<GPS>系统、出租车行业管理系统)的可视化界面向监管中心的推送,然后调取各自大数据系统、物联网系统的电脑视频信号或大屏系统显示的视频信号,分别接入到系统配备的监管画面复制终端,以实现大数据系统、物联网系统的可视化界面向监管中心的推送和调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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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实现主要对视频监管及物联网系统监管。视频监管需要已有的监控系统(校园明厨亮灶系统、校园安全监控系统)提供接口与本次监管中心平台部署的监控接入服务系统对接,实现监控视频资源的融合与调用。 |
(三)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5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或者未划分类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0512-68617635。
5.2供应商注册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页面->用户流程说明中查看。
5.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
5.4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
5.5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留有充分的时间,在2019年12月3日14:00~14:30时携带CA成功完成解密,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无效。逾期完成以上工作的供应商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6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 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6、 质疑要求:
6.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6.2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或邮寄接收。
6.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叶韵
6.5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7
6.6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7、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19年12月3日14:00~14: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日14:30时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日14:30时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
9、本项目预算为陆佰伍拾肆万元整(?6540000元)。
最高限价:陆佰伍拾肆万元整(?6540000元)
10、采购单位: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殷立
电话:0512-69820190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27楼
11、采购代理机构(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高飞、叶韵、吴苏玲、陈嘉晖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7 传真:0512-65231143
12、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3、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14、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