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木渎镇综合执法局五峰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TMD2019-WZ-C-036
二、采购内容:木渎镇综合执法局五峰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项目
(一)服务范围:针对木渎镇五峰村区域内33个自然村居民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资源化处理。
(二)人员配置数量清单:
岗位 | 人数 | 工作时间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08:00-17:00 | |
作业人员 | 6 | 上午:07:30–11:30
下午:13: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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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 |
(三)投入本区域的专业设备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监管服务 | 1份 | 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包含7部手机费用及其产生的运行费用 |
作业车辆 | 6辆 | 车辆由采购方提供,运行中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包含小型维修及保养,电瓶更换除外) |
作业巡查车辆 | 1辆 | 车辆由成交单位提供,燃油型皮卡或轿车 |
(四)易腐垃圾收集处理实行区域责任制,具体分工和责任范围为:
1、车辆要求
作业车辆外观整洁,车容车况良好,密闭运输。
作业车辆均收集装置,确保完好、运行正常,严禁污水滴漏污染道路。如有违反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规定的,投标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2、工作要求
垃圾清运组,负责完成责任区域内所有的餐厨垃圾桶、堆放点等垃圾收集区域的垃圾收集,每天2遍;并按采购方要求,负责餐厨垃圾收集并运至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在餐厨垃圾运至指定点位过程中,成交单位须做好防止餐厨垃圾遗漏、洒落等必要措施,如接到群众举报,采购方将计入到考核计分。
在雨、雪天气时要求所有车辆、人员及时做好餐厨垃圾清运收集工作。
以上工作做到按时完成、记录完整,对未达到要求的情况有整改措施,并按要求的时限完成整改。工作标准根据公司人员考核标准执行,对不符合工作标准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进行通报或处罚款。
(五)管理要求
1、四轮电瓶作业车辆由采购单位提供,成交单位承担小型维修、水、电、保养(电瓶更换除外)等。
2、作业巡查车辆由成交单位提供,并承担运行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折旧、保险、电瓶更换、维修、汽油费)。
3、垃圾分类监管服务(扫码手机、手机流量)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4、成交单位必须服从采购人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资源化处理安排,必须服从委托方的管理及考评。
5、成交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安全生产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办理相关安全保险,并承担所有作业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
6、成交单位应为项目作业人员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7、作业服务期间内作业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在3个工作日前书面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同意后方可变动。作业过程中,成交单位车辆(线路)如发生临时调整,应实时跟采购方报备,获得采购方允许后方可调整。
8、作业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成交单位的法定代表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
9、突发事件、遇上级检查、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应落实应急保障措施,配合采购人及属地政府,保证各区域内垃圾及时清运。
(六)服务时间:2年
三、采购项目预算:950000.00元
最高限价:95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6日。
(2)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政府采购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0-850-3300 (软件客服)
0512—69820826 (业务咨询)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4)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报名完成后在弹出的下载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设计图纸等确实无法上网公告的资料,代理机构应无偿发放给供应商,不作领取登记。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六、质疑要求:
6.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6.2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接收。
6.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葛希璟
6.5联系电话:65231142-8005
6.6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
七、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19年12月2日15:00-15:30
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日 15:30
3.磋商时间:2019年12月2日15:30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电话:65231142-8005 传真:0512-65231143
联系人:葛希璟、吴苏玲、陈嘉晖、李开荣
九、采购人: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兰
联系电话:66389913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枫路101号
十、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监督机构: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5989612。
十二、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