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的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拟采购的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SZTMD2019-Y-G-027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三、采购需求: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要求
此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提供规划决策所需的资源与环境信息,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如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旅游资源、生物资源、景观资源等)和环境要素(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确定环境目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流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论证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协调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广泛开展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结合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针对区域发展的目标,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城融合协调发展、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资源能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五个方面,全面剖析园区的发展现状、趋势和制约因素,深入评价区域产业结构、工业企业布局和污染物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潜在的生态风险。以推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和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提出解决园区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规模、结构和布局环境问题的方案,给出优化区域生态环境空间开发格局的建议。明确园区发展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作为调控区域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的依据。提出区域发展的环境准入条件,建立园区能源消费、生产环保管理基线,推动园区产业发展模式及产城融合的进一步转型升级和绿色化,为园区经济发展、自贸区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提供支撑。
评价机构与招标人及时沟通交流。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须通过有关审查小组的审查。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目标
(1)对园区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等指标进行必要分析,综合评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明确主要污染物,并开展成因分析。
(2)全面分析园区所在区域的环境保护目标,结合园区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确定环境质量底线及相应保护要求。
(3)明确地表水体、大气环境容量,开展环境承载力分析。
(4)依据生产和研发企业、居住、办公、商业、交通等现状情况,分析园区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5)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方案;提出产业布局的优化调整建议。
(6)结合放管服改革,环境管理优化提升方面的对策和建议。(如审批改革、项目联动等)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工作
(1)开展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的分析,包括规划概述、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等。通过对多个规划方案具体内容的解析和初步评估,从规划与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要求相协调的角度,筛选出备选的规划方案,并对其进行不确定性分析,给出可能导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和评价结论发生变化的不同情景,为后续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提供基础。
(2)开展园区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通过调查与评价,掌握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资源的赋存和利用状况,评价生态状况、环境质量的总体水平和变化趋势,辨析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和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一般包括自然环境状况、社会经济概况、环境资源赋存与利用状况、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等内容。现状调查应充分收集和利用已有的历史和现状资料。资料应能够反映整个评价区域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特征,能够说明各项调查内容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注明资料的来源及其有效性;对于收集采用的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应给出监测点位分布图、监测时段及监测频次等,说明采用数据的代表性。当评价范围内有需要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区时,需有专项调查资料。当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评价要求,特别是需要评价规划方案中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时,应进行补充调查和现状监测。
(3)按照一致性、整体性和层次性原则,识别规划实施可能影响的资源与环境要素,建立规划要素与资源、环境要素之间的关系,初步判断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程度,确定评价重点。并根据环境目标,结合现状调查与评价的结果,以及确定的评价重点,建立评价的指标体系。
(4)系统分析规划实施全过程对可能受影响的所有资源、环境要素的影响类型和途径,针对环境影响识别确定的评价重点内容和各项具体评价指标,按照规划不确定性分析给出的不同发展情景,进行同等深度的影响预测与评价,明确给出规划实施对评价区域资源、环境要素的影响性质、程度和范围,为提出评价推荐的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和优化调整建议提供支撑。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规划开发强度的分析,水环境(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的影响,以及规划实施存在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对生态系统完整性及景观生态格局的影响,对环境敏感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影响,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的评估等内容。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应进行定量或半定量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对于资源和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指标的预测与评价,采用定量的方式进行。
(5)依据环境影响识别后建立的规划要素与资源、环境要素之间的动态响应关系,综合各种资源与环境要素的影响预测和分析、评价结果,论证规划的目标、规模、布局、结构等规划要素的合理性以及环境目标的可达性,动态判定不同规划时段、不同发展情景下,规划实施有无重大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详细说明制约的程度、范围、方式等,进而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和评价推荐的规划方案。规划方案的综合论证包括环境合理性论证和可持续发展论证两部分内容。
(6)园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是对规划方案中配套建设的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措施进行评估后,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推荐的规划方案实施后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方面的建议。
(7)跟踪评价。主要内容包括:a)对规划实施全过程中已经或正在造成的影响提出监控要求,明确需要进行监控的资源、环境要素及其具体的评价指标,提出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结果之间的比较分析和评估的主要内容。b)对规划实施中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分析和评价的具体要求,明确评价对策和措施有效性的方式、方法和技术路线。c)明确公众对规划实施区域环境与生态影响的意见和对策建议的调查方案。d)提出跟踪评价结论的内容要求(环境目标的落实情况等)。
4、项目要求:
(1)成果要求:
提供纸质成果10套,电子文件一份。
(注:(1)采购人要求增加文件份数,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两年之内,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改完善,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成果提交时间:
2020年6月底完成《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3)成果论证要求: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需上交生态环境部审查,获得审查意见。
(4)人员要求: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少于5人,需具备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以下材料均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相关材料有伪造或虚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
2、获取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3、采购文件费:人民币叁佰元 ,如需邮寄江浙沪地区另加15元,江浙沪以外地区另加25元。
六、获取时间:自上网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12月2日每天9:00-11:00及13:00-17:00(双休和节假日除外)。
七、质疑要求: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接收。
3、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吴苏玲。
4、联系电话:65231142-8006。
5、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八、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19年12月17日13:30~14: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14:00时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7日14:00时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九、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
十、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0万元整。
最高限价:500万元整。
十一、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楼
联系人:叶晓文 联系电话: 0512-66680878
十二、采购代理人(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传真:65231143
联系人:高飞、吴苏玲、葛希璟、叶韵
十三、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四、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70
十五、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