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陆舍村村庄规划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TMD2019-WZ-C-038
二、采购内容: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陆舍村村庄规划
(一)项目背景与任务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及补齐“三农”发展短板、规划好建设好广大乡村是新时期的重要任务。
为了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中央提出建立统一的“五级三类”空间规划体系,明确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乡村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了《苏州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试点方案》。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特质发展,坚持规划先行,以乡村规划管理转型升级为先导,同时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背景下的村庄规划编制研究工作,率先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探索,为未来全面开展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积累先进经验,特开展《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陆舍村村庄规划》编制。
(二)规划期限
近期至2022年,远期至2035年。
三、采购项目预算:550000元
最高限价:55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政府采购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0-850-3300 (软件客服)
0512—69820826 (业务咨询)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4)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报名完成后在弹出的下载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设计图纸等确实无法上网公告的资料,代理机构应无偿发放给供应商,不作领取登记。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六、质疑要求:
6.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6.2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接收。
6.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吴苏玲
6.5联系电话:65231142-8006
6.6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
七、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0年1月10日13:00-13:30
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月10日 13:30
3.磋商时间:2020年1月10日13:30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电话:65231142-8006 传真:0512-65231143
联系人:吴苏玲、葛希璟、高飞、叶韵
九、采购人: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峰
联系电话:051266295985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山大道1008号
十、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十二、监督机构: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5989612
十三、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