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19-Y-T-028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唯亭(丰和路)垃圾中转站工程监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唯亭(丰和路)垃圾中转站工程监理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SZTMD2019-Y-T-028号。

二、采购内容:唯亭(丰和路)垃圾中转站工程监理。

三、采购需求:

(一)监理工程项目:

1、项目情况:唯亭(丰和路)垃圾中转站位于唯亭丰和路北、巷灯街西,项目占地面积74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土建、机电、供电概算约4400万元,垃圾处理能力为600吨/天。

监理工作内容专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桩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基坑围护、压缩工艺配合、除尘除臭工艺配合、办公区域简装修(约1886平米);室外总图、道路、标线标牌、场地、绿化、管线,室外高压清洗机配套设施、供电工程等。

2、项目监理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2.2本项目经委托人批准的《监理大纲》、监理谈判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谈判响应文件等。

2.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其他有关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规定及技术标准。

2.4、依法订立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二)监理目标:

1、严格监督工程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督促、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和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及监督,确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3、督促、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措施方案,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和施工作业范围内的环保、节能管理及监督,争创水运文明施工现场。

4、严格审查设计变更的经济性,严把计量支付关,切实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力争各合同投资不超过中标合同总价、整个监理路段投资不超过概算相应部分。

5、督促承包人完成业主分阶段的指导计划,确保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完成所有合同工程施工,力争提前完工。

6、监督落实各方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自觉遵守监理服务合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公正协调现场各类关系,维护合同各方权益。

7、按照有关合同条件及业主规定,按期填报各种报表,做好各项监理记录,搞好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各类数据资料的统计、归档工作,充分利用计算机,提高信息管理水平,确保交工验收的及时准确。

8、充分发挥社会监理作为第三方的作用,尽量组织和协调好参加本项目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处于受控,并保持有条不紊。

(三)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纠正设计图纸中的明显错误,结合设计文件疏理、补充与本项目工程相适应的规范、规定。

3、主持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和验收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放样。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工地例会。

6、在授权范围内批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8、审核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9、审查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0、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

11、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2、授权范围内审核中间交工报告,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3、在其授权范围内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4、在授权范围内发布停(复)工令。

15、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16、授权范围内发布变更令。

17、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18、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19、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20、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1、在授权范围内审核单项工程交工报告,签发单项工程交工证书。

22、督促、检查承包人按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3、编制监理报告等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4、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25、在授权范围内签发施工项目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6、在授权范围内签发支付证书。

27、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审核变更单价和总额以及延期和费用索赔。

28、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29、根据业主制定的材料调差办法,确定相应施工标段材料费用的增加或减少。

30、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以及业主委托的其它服务等。

(四)人员配置和工具的要求(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1、人员配置:

监理部至少必须配备6名人员,具体如下:

1)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根据现场进度提前一月进场)。

3)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

4) 专职资料管理员1名。

在施工期间,根据项目进展,适时增派相关专业人员。采购人有权利根据工程需要在总人数保持不低于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进行调整。另外,派驻在本工程中的监理人员严禁在其他工程中兼职,必须常驻本工程,且能保证有人员施工的情况下(不论节假日)必须有监理到场。特殊情况下不能出勤的,须向采购人书面申请,且经委托人同意,同时需派驻其他人员临时顶替请假人员。

2、配备必要的测量工具、试验检测仪器等。

(五)服务期限要求:同所监理项目工期(含施工及保修期)。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

1、采购项目预算: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元)。

2、采购单价最高限价: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元)。

五、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合格谈判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谈判供应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七、参加谈判报名及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

1、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12月27日每日9:00-11:00及13:00-17:00(节假日除外)。

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1)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上述材料须装订成册。

2、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

3、报名及获取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八、质疑要求: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接收。

3、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吴苏玲。

4、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5、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九、谈判信息: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下午13:30-14:00时。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下午14:00时整。

3、谈判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下午14:00时整。

4、谈判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十、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 王晶。

联系电话:66609740。

联系地址:苏州市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48楼。

十一、采购代理单位:

名称: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州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

电话:0512-65231142-8007。

邮政编码: 215000。

联系人:高飞、吴苏玲、叶韵、葛希璟。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3)采购清单中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人必须选用在协议供货范围内的品牌及型号,必须报产品单价,且不得超过最新一期苏州市共享协议供货目录中的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70。

十四、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五、公告期:本谈判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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