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市住建局“互联网+监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TMD2020-G-013
2.招标内容:苏州市住建局“互联网+监管”
3.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19年2月22号,江苏省办公厅发布了“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已经于2019年6月底前系统主体功能建设完成,与国家“互联网+监管”初步联通并网;2019年苏州市发布《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苏协调办[2019]8号,要求苏州市作为试点,要抓紧建设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苏州市住建局作为建设苏州市“互联网+监管”的重要主力军,积极开展苏州市住建局“互联网+监管”的各项前期调研摸底工作,快速推进苏州市住建局“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二)总体设计
苏州市住建局“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平台采集、调用、汇聚苏州市住建局所有数据资源,建立苏州市住建局“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平台监督大数据中心和业务应用系统,通过服务和工作界面,为市级领导同志、苏州住建局、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三)建设内容要求:
3.1行政监管
3.1.1通用业务监管系统
3.1.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3.1.3各业务系统整合
3.1.4移动监管系统
3.2行政执法
3.2.1通用执法
3.2.2移动执法
3.3行政审批事项整合
3.3.1业务审批
3.3.2审批监督
3.3.3审批配置
3.4“互联网+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
3.4.1数据库建设
3.4.2数据治理
3.4.3监管门户
3.4.4风险预警
3.4.5分析评价
3.4.6信用监管
3.5服务门户
3.5.1监管事项查询
3.5.2监管结果查询
3.5.3执法人员查询
3.5.4投诉举报入口
3.5.5监管服务门户
(四)完成时间:7月底前完成与省、市平台对接,11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的开发实施。
(五)免费维护期:两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 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4.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或者未划分类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5.1报名方式:
5.1.1申领CA: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5.1.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以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5.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
5.3采购文件获取: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到左侧采购文件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4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5.5技术咨询:
①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② 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③ 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61452091
④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6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采购文件页面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现场解密
6.1.1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6.1.2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6.1.3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7.质疑要求:
7.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7.2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或邮寄接收。
7.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吴苏玲
7.5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5
7.6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室。
8.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20年5月12日14:00~14: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14:30时
开标时间:2020年5月12日14:30时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所有进场人员进入开评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名人员进入开评标场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 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含境外)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 “苏城码”显示为非绿色。
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可能会被拒绝其入场,后果自行承担。
9.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
10.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肆佰叁拾伍万元整(¥43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叁拾伍万元整(¥4350000.00元)。
11.采购单位: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潘柯
联系电话:0512-65239673
地址:苏州市锦帆路211号
12.采购代理机构(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室。
联系人:吴苏玲、叶韵、高飞、李文祥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5
13.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4.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15.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6.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16.2苏州市财政局中心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