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20-Y-C-007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重点研发企业(涉及危化品实验室)安全生产第三方专家核查服务的磋商公告

受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苏州工业园区重点研发企业(涉及危化品实验室)安全生产第三方专家核查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TMD2020-Y-C-007号

二、采购内容:苏州工业园区重点研发企业(涉及危化品实验室)安全生产第三方专家核查服务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周期 具体划分
1 苏州工业园区重点研发企业(涉及危化品实验室)安全生产第三方专家核查服务 2020年6月初到2020年9月底

 

项目分为A、B、C三个单元,由三家独立的服务商承担,共服务162家企业(其中包含409处实验室)。

A单元:服务54家企业(科创区42家、高贸区2家、商务区10家),服务费用为30万元。

B单元:服务54家企业(科创区53家、商务区1家),服务费用为30万元。

C单元:服务54家企业(科创区53家、商务区1家),服务费用为30万元。

如进入评审程序的响应单位数量≤3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成交单位按综合评审得分高低依次成交相应的单元。

四、采购项目预算:

1、采购项目预算:90万元

2、A单元最高限价:30万元;B单元最高限价:30万元;C单元最高限价:3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A.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疫情期间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1)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报名表:

报名供应商单位名称(全称) 报名供应商联系人
项目名称 联系方式
项目的采购编号 单位电话
标段号(如有) 单位地址

注:该报名表所有内容均须完整填写。因报名供应商自身原因填写有误或缺失,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获取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3、采购文件费:300元。

4、报名方式:

响应单位将以上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红章,彩色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361390849@qq.com,待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档形式提供采购文件。响应单位提交报名资料的电子邮件中需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投标的项目招标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手机号码、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5、报名时间(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之时为准):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6、代理机构向报名单位发送招标文件之日即视为响应单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之日。

7、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信息: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

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检测实验室安全(GBT/27461-2014)》、《苏州工业园区研发企业实验室安全工作导则(试行)》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作导则,对研发企业重点监管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核查与辅导,时间跨度比较长,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投标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七、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5月15日13:30~14:00(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14: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5月15日14:00(北京时间)开始。

(3)磋商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开标室(1)。

八、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电话:13906203980

联系人:李文祥、高飞、叶韵、吴苏玲

九、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黄思宇

联系电话:66680645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十一、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二、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70。

十三、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上述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十四、公告期: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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