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公安局大楼数据机房专用精密空调及相关配电设备维护项目三年维保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TMD2020-WJ-G-012
二、招标内容:公安局大楼数据机房专用精密空调及相关配电设备维护项目三年维保
(一)维护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设备型号、规格(额定功率) | 数量 | 巡检要求 | 备注 |
1 | 精密空调 | 艾默生 | P3096DA | 10 | 包备件一年四次巡检 | |
2 | 精密空调 | 艾默生 | P1032UA | 2 | 包备件一年四次巡检 | |
3 | 精密空调 | 艾默生 | P1042DA | 3 | 包备件一年四次巡检 | |
4 | 精密空调 | 艾默生 | P1035DA | 2 | 包备件一年四次巡检 | |
5 | 精密空调 | 艾默生 | DME12MHP1 | 1 | 包备件一年2次巡检 | |
6 | 配电柜 | 艾默生 | PDU | 15 | 包备件一年2次巡检 | |
7 | 精密配电柜 | 艾默生 | SPM | 10 | 包备件一年2次巡检 | |
8 | UPS | 艾默生 | ITA 10K (10KVA/9KW) |
1 | UPS未启用,仅做一年四次巡检 | 地下室审讯室 |
9 | 蓄电池 | 默克贝尔 | MKG12-100 (12V100AH) |
16 | 不包备件一年四次巡检 | |
10 | UPS | 艾默生 | NX 0030KTJ1AFN02000 (30KVA/27KW) |
2 | 包备件一年四次巡检 | E1楼消控室、D4楼UPS机房各一套 |
11 | 蓄电池 | 默克贝尔 | MK12-100 (12V100AH) |
120 | 不包备件一年四次巡检 | |
12 | UPS | 艾默生 | NXL 800KVA | 2 | 包备件一年四次巡检 | A1楼UPS机房 |
13 | 蓄电池 | RITAR | RA12-200 (12V200AH) |
320 | 不包备件一年四次巡检 | |
14 | UPS | 艾默生 | NX 0030KTJ1AFN02000 (30KVA/27KW) |
1 | UPS未启用,仅做一年四次巡检 | A楼顶电视机房 |
15 | 蓄电池 | 默克贝尔 | MKG12-100(12V100AH) | 30 | 不包备件一年四次巡检 |
(二)巡检服务内容:
UPS主机保养
A)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
1.检查监控面板按键操作功能
2.检测面板指示灯及蜂鸣器的功能
3.检查UPS系统或负载的运行数据
B)对UPS主机进行除尘清扫
1.UPS内部清扫及空气过滤网清扫
2.UPS内部连接端子紧固检查及加固
3.内部主要元器件的检查
- a)主回路功率元器件的检查
- b)主要控制板工作状态
- c)机器内部有无局部过热点
4.冷却风机检查
- d)运转平稳有无异常噪音
- e)风机温度正常有无故障报警
C)对UPS主机内主要部件进行静态测试
D)检查UPS主机内易损单元(逆变器、整流器、静态开关等)
E)检查设备的输入、输出连接端子是否牢固
F)恢复设备运行,检查设备输出的主要性能指标
G)UPS系统性能检测
1.系统常态模式工作是否正常
2.系统旁路模式运行是否正常
3.系统电池供电模式运行是否正常
4.系统工作模式切换是否正常
5.并机系统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三)精密空调维保内容:
A)过滤器
- 检测空气滤网气流是否通畅( 报告是否要更换滤网)
- 检查过滤器开关是否有动作
B)主风机
- 检查并调整皮带轮和电机的装配,检查是否牢固和正确
- 检查并调整皮带松紧程度和状况
- 检查风机皮带轮与风机电机皮带轮是否在同一平衡轴线上
- 检查风机轴承润滑程度,是否有噪音和过大的震动.
- 检查风机电机温度和风机电流
服务时间: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招标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的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单位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
2、各响应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18896522920,QQ号:578897795。
3、报名流程:
①供应商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②)登录报名方式。供应商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以供打印。(注: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需自行妥善保管)。
③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下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④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⑤现场公布。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磋商现场,磋商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投标时应至开标(或谈判等)现场。代理机构需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选定开标(或谈判等)项目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供应商若参与绿化、保洁、物业、电梯、家具5大类已实行网上开评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或谈判等)时,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采购文件解密。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6月20日9: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0日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4、接收人: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6月20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 质疑要求:
2.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2.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接收。
2.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李开荣
2.5联系电话:13906203980
2.6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
八、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
九、本项目预算金额:170万元整;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6600号
联系人:计仁林 联系电话:63457972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李开荣、高飞、叶韵、李文祥
联系电话:65231142、18115486441
十一、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下载并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采购文件附表,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十三、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十四、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五、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