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20-Y-G-006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0年科教创新区小微企业辅导核查的招标公告

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2020年科教创新区小微企业辅导核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SZTMD2020-Y-G-006

二、采购内容:2020年科教创新区小微企业辅导核查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综合要求 具体划分 预算金额
标段一 A单元服务商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辅导、风险源辨识、风险源定级,编制管控措施对应表。周期:2020年6月下旬到2020年10月底,(具体时间根据采购方要求)服务范围: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共服务400家企业。 A单元月亮湾区域1、4网格服务100家企业 50万元

 

标段二 B单元服务商 B单元月亮湾区域2、3网格服务100家企业 50万元
标段三 C单元服务商 C单元斜塘区域7、8、9网格服务100家企业 50万元
标段四 D单元服务商 D单元斜塘区域5、6、10网格服务100家企业 50万元

(二)具体服务要求:

1.工贸小微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苏州工业园区研发企业实验室安全工作导则(试行)》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对已达到小微标准化的工矿商贸企业(不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标准化运行质量进行审计。

2. 工贸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及复审。按照上述标准,组织对2020年度新创建及到期复审企业进行创建辅导及评审。

3.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审及审计参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江苏省安监局制定的《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大纲(试行)》(苏安监 [2015] 110号)《苏州工业园区研发企业实验室安全工作导则(试行)》要求,对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进行审计,包括安全生产目标与计划、组织机构与职责、规章制度、教育与培训、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与风险管控、事故应急管理、绩效评定。

4.双重预防机制构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和《园区安监局关于生产安全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意见》 (苏园安监〔2017〕13号)《苏州工业园区研发企业实验室安全工作导则(试行)》要求,核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现状,指导企业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分级,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图,重点岗位风险公示公告,制定管控措施,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使企业形成自查、自改、自控的工作机制。

5.指导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根据现场安全诊断情况,对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和建议,指导企业进行隐患整改,切实帮助企业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

6.编制评审核查报告。根据企业标准化实际核查情况,对每家企业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辅导核查工作报告》,并于每周一前上报采购单位。核查报告正文内容包括:

(1)被辅导核查企业的总体情况概述,重点介绍危险工艺、危险作业场所、以及主要危险设备设施;

(2)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列出被辅导核查企业所有的风险点,并进行分级分类,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图;

(3)根据辅导核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建议,并从审计要素九个方面,给出标准化运行的有效性结论;

(4)企业按照审计因素逐项列出优缺点,并针对隐患和不足,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所提出隐患内容列明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

(5)给出自评阶段与审计阶段的差异分析,并概况总结指出问题所在和先进性所在。

(6) 根据审计过程得出审计结果,并提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后续管理的要点和意见。

(7) 特别情况说明。

7.编制综合核查报告。全部企业调查完成后,汇总编制《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100家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辅导综合核查报告》报采购单位。

8. 中标单位负责集体培训一次。A单元、B单元服务商培训内容包含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每项内容准备专门的教材,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内容不低于3学时,其他内容培训不低于1学时。C单元、D单元服务商培训内容包含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危化品管理、应急管理等,每项内容准备专门的教材,每项内容培训学时不低于1学时。

9.A单元、B单元服务商各辅导不少于三家企业成为实验室安全管理示范企业;C单元、D单元服务商各辅导不少于三家企业成为双重预防机制或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

(三)服务承接商工作要求

1.服务承接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核查工作,客观、如实地反映企业真实情况,并对作出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2.服务承接商和其从业人员在标准化核查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泄露被核查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2)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标准化核查报告;

(3)转包标准化核查项目;

(4)擅自更改、简化调查程序和相关内容;

(5)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开展具体工作;

3.服务承接商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过程控制体系。标准化核查过程控制记录、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资料,应当建立台账,妥善保管。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对全过程管理。

4.服务承接商每完成一家企业标准化核查工作后,要填写《##企业标准化核查工作报告》。相关报告经被调查企业确认后,每周定期报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安监局备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疫情期间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1)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2、获取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3、采购文件费:300元。

4、报名方式:现场。

5、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6、代理机构向报名单位发送招标文件之日即视为投标单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之日。

7、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信息: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

10月底前需完成企业标准化辅导核查和风险辨识,该项目需要经过首轮核查、督促整改、第二轮复查、第三轮验收评审等阶段,同时新创和复审还需要完成网上申请及评审等整套新创和复审流程,直至生成证书,时间跨度比较长,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投标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六、质疑要求: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接收。

3、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吴苏玲

4、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5、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1519室。

七、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20年6月23日13:30~14: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3日14:00时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3日14:00时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八、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本项目采购单价最高限价:5000元/家

九、招标单位: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唐玉军    联系电话:0512-62609656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7楼

十、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联系人:吴苏玲、高飞、李文祥、叶韵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十二、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十三、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70。

十四、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上述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十五、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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