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20-G-01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苏州市住建局信息资源服务管理平台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市住建局信息资源服务管理平台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TMD2020-G-014

2.招标内容:苏州市住建局信息资源服务管理平台

3.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家层面高度重视政务信息资源的利用,国家和地方层面陆续出台了政务信息共享方面的政策,主要包括:《GBT 21063.1-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 号)、《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 2017〕1272 号)、《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国发〔 2016〕51 号),我省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发(2017)133号)、《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苏发改办发〔2018〕477号)等相关标准文件,用于指导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以及目录体系的建立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我省信息共享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建设工作,专门制定了《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用于指导政务信息资源的目录梳理与编制工作,各部门根据“职责清、情况明、数字准、作风正、效率高”的要求,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权力清单”的职责范围,完成部门核心职能的业务梳理及其对应的信息资源梳理,摸清信息资源有什么、在哪里、谁负责,厘清“信息资源家底”,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资源的效用,挖掘其潜在的价值。

1.2行业背景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苏州市住建局依托信息化手段,经过近二十年的信息化建设,已建立五十多个业务系统,并将部分系统进行网站集群,统一登录入口,形成苏州市住建局综合管理平台的初步格局。这些系统的开发和使用为加强行业管理,有效调控行业市场提供了重要的数据基础和决策支持工具。

随着住建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住建管理部门积累了丰富的数据,但由于系统建设定位于单一部门,甚至于部门个别业务的信息平台,使得数据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架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其缺陷和弊端逐渐暴露。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未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造成各业务系统之间数据无法流通和共享,数据价值难以体现;未建立共享交换平台,系统不能按照统一模式进行系统对接,容易出现多入多出的复杂情况。

为此,通过建设苏州市住建局信息资源服务管理平台,为苏州市住建局信息化建设提供数据标准和交换平台,实现与“慧住建”、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功能;通过苏州市住建局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对苏州市住建局信息资源的统一管控,加速实现苏州市“建设整合集约、信息共享开放、应用协同高效、服务融合创新、管理统筹规范”的信息化总体建设目标。

(二)建设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国标》(GBT21063-2007)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1272号)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国发〔2016〕51号)

《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发(2017)133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27号)

《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苏发改办发〔2018〕47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7〕362号)

《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

(三)建设目标

本项目建设主要实现以下“1+1+1”(一服务、一库、一平台)三个目标。

(四)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免费维护期:两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4.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投标或者未划分类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5.1报名方式:

5.1.1申领CA: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5.1.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以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5.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

5.3采购文件获取: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到左侧采购文件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4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5.5技术咨询:

①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②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③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61452091

④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6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采购文件页面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现场解密

6.1.1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6.1.2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6.1.3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7.质疑要求:

7.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网上报名确认单”。

7.2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或邮寄接收。

7.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吴苏玲

7.5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5

7.6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室。

8.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15:00~15: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15:30时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15:30时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所有进场人员进入开评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名人员进入开评标场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含境外)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苏城码”显示为非绿色。

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可能会被拒绝其入场,后果自行承担。

  1. 9.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
  2. 10.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元整(¥14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元整(¥1450000.00元)。

11.采购单位: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许振华

联系电话:0512-65732595

地址:苏州市锦帆路211号

12.采购代理机构(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01室。

联系人:吴苏玲、叶韵、高飞、李文祥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5

  1. 13.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 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15.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6.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16.2苏州市财政局中心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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