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辅导服务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2020-Y-C-013
项目名称: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辅导服务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万元
采购单价最高限价:2500元/家
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综合要求 | 具体划分 |
1 | 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辅导服务商 | 周期:2020年9月初到2020年10月底,(具体时间根据采购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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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共服务约100家企业。 |
2、服务要求:
(1)工贸小微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对已达到小微标准化的工矿商贸企业(不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标准化运行质量进行审计。
(2)工贸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及复审。按照上述标准,组织对2020年度新创建及到期复审企业进行创建辅导及评审。
(3)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审及审计参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江苏省安监局制定的《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大纲(试行)》(苏安监 [2015] 110号)要求,对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进行审计,包括安全生产目标与计划、组织机构与职责、规章制度、教育与培训、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与风险管控、事故应急管理、绩效评定。
(4)指导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根据现场安全诊断情况,对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和建议,指导企业进行隐患整改,切实帮助企业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
(5)编制评审核查报告。根据企业标准化实际核查情况,对每家企业形成《##企业标准化核查工作报告》,并于每周一前上报采购单位。核查报告正文内容包括:
(6)编制综合核查报告。全部企业调查完成后,汇总编制《工贸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核查报告》报采购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9月初到2020年10月底,(具体时间根据采购方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提供以下材料现场获取。(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1)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获取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开标室(2)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
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根据本年度工作任务,10月底前需完成小微标准化新创复审辅导和运行审计核查,该项目需要经过首轮核查、督促整改、第二轮复查、第三轮验收评审等阶段,同时新创和复审还需要完成网上申请及评审等整套新创和复审流程,直至生成证书,时间跨度比较长,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投标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进行登记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上述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5、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668117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
地 址: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唯正路8号
联系人:王云峰
电 话:6873156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吴苏玲、高飞、李文祥、叶韵
电 话:65231142-8006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