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20-N-T-003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学研究室关于扫描仪及阅卷系统升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扫描仪及阅卷系统升级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8 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2020-N-T-003号

项目名称:扫描仪及阅卷系统升级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9500元整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网上阅卷系统软件改版、升级 需在原有网上阅卷系统基础上进行改版、升级。详细技术要求见技术参数表。 1  
2 扫描仪 扫描类型:A3双面扫描

图像传感器:彩色CMOS(600dpi)/黑色或者白色背景

扫描方式:正面:CIS(600dpi);背面:CIS(600dpi)可以选择黑色或白色两种参照背景

扫描速度:黑白/彩色,200dpi/300dpi A4,横向:93ppm (单面),186ipm(双面)

自动送纸器:(64g/㎡规格纸张)350页

光学分辨率:600dpi

图像控制:图像加重,动态阈值可调,自动分离,自动判别进行裁取,自动倾斜校正,自动删除空白页

检测功能:超声波双页进纸检测,装订文档检测,双页进纸检测、卡纸检测、打滑检测

接口:USB3.0

10. 图像捕获软件,设备驱动,ISIS®和TWAIN双驱动支持

5  
3 智能电源管理器 用电参数采集:

电压 AC0~400V(50~60Hz)

环境采集:

湿度采集 20~90%RH(精度±10%RH)

温度采集 0~60℃(精度±5℃)

控制特性:控制输出≥ 1路继电器

设备外壳具有电压、电流、温度、湿度显示仪器对采集到的参数进行实时更新及显示;

通过集中控制软件可监控及开关负载用电设备(包括空调、打印机,扫描仪、服务器、监视主机、机房设备、控制台等用电设备);

可采集电量数据(包括电流、电压、功率以及用电量);

内置温度、湿度传感器设备可以实时监控对应产品的温度及湿度环境,可外接光强、声波传感器设备;

实现远程掌握联网设备的运行状态;

可选择云监控模式,用户无需自行架设专用服务器就可进行远程监控;

软件部分:(智能电源管理器软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性能参数要求不低于以下配置:

基于BS架构,可部署于云服务器或本地服务器;

可对组网设备进行编辑管理、分组命名、集中管控;

对终端设备电量管理,运行状态监控,并且提供报表数据中心进行储存数据,方便综合管理;所有终端设备图形化界面监视;

管理软件实时采集的数据需与设备仪表数据一致,软件设计12通道管理功能,具有火警、入侵、紧急启停等功能指示;

具有(电压、电流、温度、湿度)设置报警值功能;

管理软件中显示的时间与PC同步,并具有定时设置及定时开关功能;

在集中控制软件中同一页面内显示多个采集信息(包括电流、电压、温度、湿度及其他扩展传感设备信息)以便掌控及管理所有用电设备的运作;

1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 1246275296、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参与人员需自行安装“苏城码”APP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城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学研究室

地    址:苏州高新区锦峰路188号

联系方式:0512-68754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

联系方式:0512-65231142-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叶韵、吴苏玲、李文祥

电   话:0512-65231142-8007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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