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20-G-034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警情质量管理系统二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警情数据质量管理系统二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17日15: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2020-G-034

项目名称:警情数据质量管理系统二期

预算金额:121.12万元整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警情数据是公安机关获取各类信息的重要来源,具有鲜活性、实时性等特点,是社会治安态势的“晴雨表”。苏州全市日均警情量为8500起左右,采集人员、车辆等相关信息1.1万条,处于全省首位。

苏州市局指挥中心于2017年建设了警情数据质量管理系统(一期),对可能出现的警情超时反馈、超时审批等情况进行提前干预,很大程度地避免了问题数据产生。同时,利用系统自动比对功能,抽取关注类警情,通过人工筛查问题数据,提高了处警人员在警情反馈、定性方面的准确性、完整性。2018年,江苏省公安厅厅将警情数据质量纳入绩效考核项目后,对照省厅标准、部分考核项目我市没有相关的业务系统进行常态化监测,仅依靠人工进行检查,数据的全面性与准确度均不能很好保障。基于本市警情数据管理的实际业务需求,按照部省各级领导对增强警情数据管理利用的最新指示要求,亟需建设警情数据质量管理二期项目。

2.建设目标

警情数据质量管理系统二期将在一期基础上优化流程、增加数据监管项,对大平台接处警数据进行全量监测,利用大数据分析、自然语义分析等技术,提高警情数据的管理与应用能力。系统的具体建设目标包括数据质量监测、专题专项监测、分析研判、统计报表及智能提醒。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交付并正式上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K504公开开标大厅(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1.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2苏州市财政局中心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曹刚

电 话:0512-65225661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高飞、吴苏玲、葛希璟、叶韵

电 话:0512-65231142-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吴苏玲、葛希璟、叶韵

电 话:0512-65231142-8006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Posted in 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