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20-C-03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姑苏分局警务人才共享平台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姑苏分局警务人才共享平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2020-C-033

项目名称:姑苏分局警务人才共享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76万元

最高限价:33.76万元

采购需求:

1、自十九大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将“人才强国”、“人才兴警”提到新高度。姑苏分局紧紧围绕市局党委“188”提升计划总策略和分局“六字警务策略”,以构建“纵横警务、全域赋能为核心的科技驱动体系”为引领,挖掘和释放队伍数据,全域赋能队伍管理工作。创优数据赋能队伍管理路径,以警务人才全域感知平台建设为契机,扩大“数据圈”,构建要素齐全的“个人全息影像”。为丰富平台“内核”,构建“1+N”(“1”是指全员能力画像模型,“N”是由此衍伸的多个应用场景。)人员研判模型,广泛运用到典型选树、职业飞行、轮岗交流、干部选拔等多个场景中,打造成为姑苏警力资源保障配置培养的综合计划项目。

近年来,姑苏分局按照公安部、省厅党委和市局公安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政工信息化建设应用,在队伍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公安业务的发展,当前政工信息化建设应用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的要求、市局公安的决策部署、政治工作和队伍管理的实际需要、基层民警的期盼需求存在明显的滞后和不相适应,迫切需要升级改造和功能拓展。按照全国公安政工信息系统建设的方案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就推进姑苏区公安政工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作出部署,建立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警务人才全域感知“星光”平台(以下简称“星光”平台),打造一站式的政工管理平台,提升思想政治工作便捷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必须具备上线运行条件。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 1246275296、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1.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2、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周辰琪

电 话:1599549698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吴苏玲、叶韵、高飞、李文祥

电 话:0512-65231142-8006

3、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吴苏玲、叶韵、高飞、李文祥

电 话:0512-65231142-8006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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