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20-WZ-C-017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2020-WZ-C-017

项目名称: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70万元

采购需求:

标段一采购内容:香山街道4个项目经济责任审计(墅里社区、梅舍村、郁舍村、长沙社区)12万元;

序号 单位 需审计期间 工作地址 审计项目实施期限
1 香山街道墅里社区 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吴城路2号香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中旬起至2020年12月底,约25个工作日。
2 香山街道梅舍村 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
3 香山街道郁舍村 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
4 香山街道长沙社区 2018年12月至2020年10月

标段二采购内容:香山街道5个项目经济责任审计(蒋墩社区、小横山社区、渔帆社区、香山花园社区、舟山花园社区)13万元;

序号 单位 需审计期间 工作地址 审计项目实施期限
1 香山街道蒋墩社区 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吴城路2号香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中旬起至2020年12月底,约25个工作日。
2 香山街道小横山社区 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
3 香山街道渔帆社区 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
4 香山街道香山花园社区 2018年7月至2020年10月
5 香山街道舟山花园社区 2018年9月至2020年10月

标段三采购内容:西山农业园区(金庭镇)5个项目经济责任审计(元山村、蒋东村、林屋村、东蔡村、庭山村)15万元;

序号 单位 需审计期间 工作地址 审计项目实施期限
1 金庭镇元山村 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 金庭镇东园东路108号金庭镇政府 2020年11月中旬起至2020年12月底,约25个工作日。
2 金庭镇蒋东村 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
3 金庭镇林屋村 2018年5月至2020年10月
4 金庭镇东蔡村 2018年5月至2020年10月
5 金庭镇庭山村 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

标段四采购内容:西山农业园区(金庭镇)5个项目经济责任审计(东河社区、秉常村、东村村、石公村、缥缈村)13万元;

序号 单位 需审计期间 工作地址 审计项目实施期限
1 金庭镇缥缈村 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 金庭镇东园东路108号金庭镇政府 2020年11月中旬起至2020年12月底,约25个工作日。
2 金庭镇东河社区 2018年4月至2020年10月
3 金庭镇秉常村 2018年4月至2020年10月
4 金庭镇东村村 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
5 金庭镇石公村 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

标段五采购内容:光福镇7个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香雪村、邓尉村、冲山村、太湖渔港村、东崦湖社区、梅园社区、福溪社区)17万元;

序号 单位 需审计期间 工作地址 审计项目实施期限
1 光福镇香雪村 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 光福镇宝泉路1号光福镇政府 2020年11月中旬起至2020年12月底,约25个工作日。
2 光福镇邓尉村 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
3 光福镇冲山村 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
4 光福镇太湖渔港村 2019年3月至2020年10月
5 光福镇东崦湖社区 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
6 光福镇梅园社区 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
7 光福镇福溪社区 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1月中旬起至2020年12月底,约25个工作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05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2、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后塘路6号

联系人:江俊芳

电话:0512-6879260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邓梦玲、高飞、吴苏玲、叶韵

电话:0512-65231142-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邓梦玲、李文祥、叶韵

电话:0512-65231142-8002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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