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TMD2020-G-05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干警APP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法院干警app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4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2020-G-053

项目名称:法院干警app

预算金额:112.80497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及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在行业办公领域的深入应用,法院行业各种业务办公和办案信息化等系统先后上线,但这些没有互联互通的“烟囱”越多越杂,这些业务系统给法官和助理带来困扰越多,已经成了法院业务人员的负担,同时随着业务需求的变化越来越复杂,系统间业务衔接的需求越来越多,业务工作协同关系复杂,面对繁复的各类应用系统以及业务系统体系间大量的业务和数据孤岛、业务人员工作时间的碎片化等诉求,集成化、移动化办公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了法院现代办公管理的各个环节,帮助法院业务单位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4月20日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按需提供精准智能服务,支持办案人员最大限度减轻非审判性事务负担”,充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推进人民法院办公办案能力现代化,提升办公办案质效。法院行业对于协同办公办案的积极应用也从一个侧面反应了法院行业“智慧法院”建设理念的不断提升,智慧法院平台的全面应用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2、建设目标和内容

通过建设法院干警专属的智慧交流协同办公办案平台。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转型升级,实现更方便的统一入口、更高效的通知效率、更便捷的沟通平台、更科学的队伍管理。提升队伍管理效率,实现院务工作由传统粗放型向精细化、数字化、扁平化转变。打造智慧法院业务创新模式,在人民法院各项信息化建设中率先建成智慧法院信息化3.0版。

建设一套功能齐全、运行高效、使用便捷、维护方便、易于扩展、安全可靠的智能化、现代化、移动化的法院办公办案系统,聚焦一站式服务,构建以法院干警为中心的办公办案平台。包括用户移动手机端、用户移动平板端、管理员内网管理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个日历日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且提供培训。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近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 1246275296、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K504公开开标大厅(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以下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2苏州市财政局中心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2.3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

联系人:熊一森

联系电话:0512-68556611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吴苏玲、叶韵、高飞、李文祥

电 话:0512-65231142-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苏玲、叶韵、高飞、李文祥

电 话:0512-65231142-8006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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