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2022年中文纸质期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ZTMD2020-BS-C-043-A
项目名称:2021、2022年中文纸质期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万元
最高限价:98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2021、2022年中文纸质期刊 | 1 | 批 |
(二)、对供应商的相关技术要求
1.期刊质量要求
针对以下内容,响应单位应出具承诺函放入响应文件中。
(1)响应单位必须保证销售的期刊是正版,保证供应期刊的版本与来源合法,并对所供应的期刊版本、知识产权、进货来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满足GB9851印刷行业标准,盗版、劣质期刊无条件退换。
(2)期刊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对出版物所涉及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3)应保证期刊质量。采购单位将通过对供应商提供的期刊进行抽样,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抽样期刊的正式出版物供货来源证明。在任意时段,采购单位若发现有非正版期刊,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期刊,以及与采购方现场所选不符的期刊,一律予以换货或退货,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且采购单位有权提前解除购书合同、并有权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 订购要求
(1)供应商应免费提供中文刊目录光盘或最新纸质目录。
(2)供应商须能及时提供国内公开发行的适合采购方各学科专业需求的中文期刊电子征订目录以供订阅,并提供订购数据。所有征订和订购数据应详实列出刊名、刊号、刊期、人民币年价等项目,并能根据需要通过自有网站或E-mail向期刊采访工作人员提供相关业务的各类信息。
(3)供应商应具有电子订单管理能力,能通过自有网站或Email向采购方图书馆期刊采访工作人员提供本馆订购的中文期刊订购清单,内容应包括每种期刊的刊名、刊号、ISSN、出版社、频率和价格等。
(4)对于采购方图书馆提交的中文期刊订单,供应商应保证不低于99%的订到率和99%的到刊率。
(5)如采购方图书馆需要对正式订购的中文期刊作调整时,对调整后的中文期刊品种,供应商应能及时向出版社发订,尽量保证到刊及时、完整。
- 到刊要求
(1)供应商应及时通过至少每周一次的投递、快送等方式及时将期刊送达苏州科技大学图书馆指定订购地址(指定地址包含各校区图书馆以及苏州科技大学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单位资料室),对中文期刊停刊,推迟出版,改刊号等变动信息应及时告知用户,对缺刊应在三个月内补到或提供复印件,当月出版期刊应在当月底之前到货。同时随包提供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包号、征订号、报刊名、刊期、份数。如发现与包装内期刊清单不符、期刊破损、污损等情况,应无条件给予退换。
(2)供应商在提供随包清单以外,每季度应以电子邮件方式为采购方图书馆提供电子版发货清单(EXCEL文件),以便验收核查。
4.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能保证在投递过程中不缺漏期刊,如发现缺期少刊应无条件补配。对于已经确定不能补缺的期刊应在30天内提供复制服务,并退还复制期刊与中文期刊的款项差额。
(2)如采购方图书馆所订中文期刊出现停止出版、合并、拆分、载体变化等情况时,供应商应在确认变更消息后的一周内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图书馆相关负责人。对于停刊、休刊或发行中价格变动的期刊应及时与采访人员进行结算,并提供对账清单。
(3)供应商需定期对采购方图书馆所订中文期刊的到刊率、到刊时滞、缺刊补缺和退款情况进行汇总并做出书面报告。
(4)供应商应能及时处理图书馆的查缺请求,能提供查询所订期刊到刊、停、休刊和其他变更情况信息的电子版说明。
(5)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其所能提供的特色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贰年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允许特殊行业授权的分公司参与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时间:2020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1.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名 称:苏州科技大学
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
联系人:殷明
2.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高飞、叶韵、吴苏玲、李文祥
电 话:0512-65231142-8007
3、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高飞、叶韵、吴苏玲、李文祥
电 话:0512-65231142-8007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